在末班车的地铁站,我对小思说,我想和女朋友分手,爱情使我厌倦。我看着她瘦小的样子,心里有一种冲动,我轻轻地说,你能不能抱抱我。下一秒她就微微张开了手臂。我笑出了声,把头扭了过去。我开了个致命的玩笑。为了缓解尴尬,我说,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东西不会变的,比如我们的友谊,对吗?小思没有回答,就是低着头,两手紧紧抱在胸前。
现在算来,我和小思认识20年了,她有阵子和我是同桌,用同一张桌子的同桌。我很早就觉得小思对我有意思。我喜欢用手指在桌上敲打节奏,她看见了,也会在桌上跟着敲。我迷上EVA,想收集一套原声,我知道小思会刻光盘,我就问她要,第二天,她真的拿来了一张刻着14首EVA原声的光盘。我一阵惊喜,她说你怎么喜欢听这些东西,眼里却充满欢欣。我一直把CD听到满身划痕,再也放不出一首完整的音乐,后来就把它扔进了垃圾堆。我利用她对我的喜爱,做了很多自私的事。直到有天,胖子拿着照相机,对着我猛按快门,我一巴掌扇过去,大喊你这是侵犯我的肖像权!后来才知道是小思花了20块钱,让胖子偷拍我的照片。一个初中生喊出侵犯肖像权的事儿,还被当成了笑话,讲了十几年。我这才发现,这场游戏,我并不是总占着优势。
实际上小思把欺骗游戏玩得风生水起。她曾经向我炫耀,她收到一封情书,高兴了半天。并不是因为她获得了爱情,而是她因此能回一封漂亮的拒信。她选了一张五彩的信纸,用有香气的墨水写了一整页字,最后拍了张照片留念,美滋滋地寄了回去。她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嘴角不自觉地上扬,让我感到一阵哆嗦。
小思在初中的时候就尝过禁果。但是那个男孩子的名字永远是一个谜。胖子是我们八卦的中心,我从他那里听到两个版本的谜底,一个长得很帅,却处事流氓无理;一个长得很丑,胆小懦弱。我自始至终不相信小思会委身于其中任何一个。理由对我来说再简单不过了。他们不配。
小思是为数不多的我的妈妈能叫出名字的同学。她的妈妈也认识我。我时常看见她回家会坐上她妈妈的一辆纯白色的小轿车,轿车的标志是两个紧挨着的尖三角。那时能买得起车的家庭,条件不会太差。我想这就让她在考虑经济之余,有一种额外的能力,可以刺探到人的内心。
那时候我愤世嫉俗,动不动就会控诉社会。我和小思说,我们一起学法律,当律师,只有拿法律本身作为武器,我们才能击败腐朽的法制社会。小思笑着点头。我买了几本法学通论来啃,没过几天就把这件事忘在了脑后。小思好像也没当回事,生活完全不受影响。我觉得她的冷静是超出了这个年纪该有的成熟。
初中毕业之后,我和这一帮同学就极少联系了。胖子组织了一场野餐,我穿着新买的呢大衣赴约。在草地上喝了两罐啤酒,我就醉意上头,突然捏起小思的手,来回摩挲。她的手指又细又长,指尖总是有一块红肿的凸起。
她始终没有抽回那只手。
没有人把这件小事放在心上。那一天5个人的照片挂在了我的qq空间。娇小的小思站在男生的前面,腼腆得像朵雏菊。我穿着臃肿的大衣,醉意阑珊,搭着胖子的肩,丑态毕露。
照片里的四个男生中,文笔极佳的阿宝,一直在追求小思。我有时候会联想那份情书,会不会就是阿宝写给小思的。孩子们的社交工具,随着年龄的增长,从书信变成qq,从qq变成校内,从校内变成微信,阿宝总是跟在小思的影子里,一晃就是十几年。我没有看过小思那封溢着香气的拒信,但我肯定,这封信,一定有着无法解释的魅力。
我中断这个游戏,是在一次香港的旅行前。胖子组织了这场旅行,呼应的只有我和小思。那是我第一次不和父母在一起的旅行。在成行前的一周,小思反悔了。我破口大骂小思的出尔反尔,立誓与她割席断交。胖子原本也义愤填膺,但是看到我的反应,又有点不知所措。
就这样,我和小思大概有5年时间没有联系。胖子最先和小思和解,小思的近况,我都从胖子那里听说一二。
他说,小思在大学念了法律,马上就要去东京进修了。
那一天,我又喝了个烂醉回家。我承认自己把底裤都输掉了。
又是若干年过去了,我和胖子都成了家,带着妻子去东京旅游。小思接待了我们。我穿得像个粽子,走在亚洲的时尚之都,显得格格不入。小思一如既往的简单干净,和那张10年前qq空间的照片毫无二致。
她带我们去吃当地的料理,娴熟地点单,得体地敬茶。我们受到了很好的照顾。
席间,我找不到什么话可以说,就提起小思妈妈,我说,我记得以前你妈妈总开着一辆白色的雪铁龙接你放学,阿姨现在还好吗。
小思困惑地看着我。她说,我们家从来没有过雪铁龙的车。那辆车也是公司配发的公车。
欺骗我的从来不是小思,而是我自己。
之后我们这帮老同学的聚会,依然会提起阿宝,提起小思神秘的第一次,还有我可笑的肖像权。无论是我还是小思,都能报以微笑。这就让我产生了一种错觉,也许友谊,真的可以天长地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