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的变更登记、更正登记和转移登记

不动产有多种登记制度: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转移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其中有几个是重点,因篇幅问题,本文讲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和转移登记,它们之间有点容易混淆,以后再分享异议登记和预告登记。

(一) 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簿是核心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而不动产权属证书(如房产证)由权利人保管,两者信息通常是一致的,不一致时当然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不动产登记簿才具有公信力。

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权利人叫记名产权人,通常跟实际产权人一致,但也可能不一致,比如借名买房:甲想买房但因为限购,于是甲和乙签订了借名买房协议,甲出资,乙代持,房子登记在乙名下,甲是实际产权人而乙是记名产权人。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应当跟事实一致,但因为各种原因可能会导致不一致,可能是登记时登记错误,也可能是后面事实发生了变化,所以需要修正不一致的问题,这就涉及下面所讲的更正登记、变更登记以及转移登记。

(二) 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事项发生不涉及权利转移的变更所需登记,比如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等。大白话:因变化而登记,可能是人变了但不能是变人了(人变了:权利人的基本信息发生了变化;变人了:变了权利人,变人要做转移登记)。

申请人:权利人。

(三) 更正登记更正登记:是指对不动产登记事项因错误登记而进行更正的登记,比如面积错误、权利人错误。大白话:因改错而登记,可能是人错了(产权人登记错了),登记内容跟事实不一致的错误是发生在登记时。

申请人: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是不动产的实际产权人、买受人、抵押权人、继承人等,利害关系人申请须提交利害关系材料。

必要:①权利人书面同意;②登记错误的证明材料。当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时,如果权利人不同意,那么可以申请异议登记(以后讲)。

(四) 转移登记转移登记:是指因不动产买卖、赠与、互换、继承、作价(出资)入股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后所进行的所有权登记。大白话:因权利转移而登记,即变人了,比如因房子卖了。

申请人:当事人,比如不动产买卖则需要转让人和受让人一起申请,并提供买卖合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

✐总结比较一下:变更登记:因变化而登记,可能是人变了但不能是变人了;更正登记:因改错而登记,可能是人错了;转移登记:因权利转移而登记,即变人了。

例如:权利人改了姓名⇨变更登记,权利人登记错了⇨更正登记,房子卖给了别人⇨转移登记。

是不是登记错误是以登记时来判断,而不能以当前的事实跟登记内容是不是相同来判断,因为这样会导致无法区分变更登记和更正登记。具体逻辑:如果登记时的事实跟登记内容不一致,说明登记错误,应当申请更正登记,如果一致则说明登记没错,但后面事实发生变化而导致事实跟登记内容不一致:变人则转移登记,否则变更登记。

聪明的人遂想到是不是可以通过更正登记来实现权属转移而省些成本?当然不行,因为不同的登记需要提交不同的材料,更正登记要提供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材料,转移登记要提供买卖合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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