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中,我们会经常听到一个词:TEAE(Treatment Emergency Adverse Event),中文一般我们会称为“治疗后出现的不良事件”,“研究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等等。
在SAP中可能会看到这样的TEAE定义:
- 治疗期间发生的不良事件
- 治疗期间出现或恶化的不良事件
- 给药后发生的不良事件
- ……
我们会发现不同公司、不同项目SAP给出的定义略有不同,那么标准的TEAE定义应该是什么呢?
ICH E9 指南"临床试验统计原则"有相应的描述:
“在估计不同不良事件的风险时,应考虑对此进行解释的方法。一种方法是利用“治疗引发事件”(见词汇表)的概念,即只有当不良事件出现或相对于治疗前基线发生恶化时,才记录它们。”
治疗引发事件:是指出现在治疗期间的、但在治疗前未曾发生或比治疗前明显恶化的事件。
也就是说如果是使用了研究药物之后新发生的AE,或者是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就存在的症状在使用研究药物之后发生了恶化,这两种情况的AE视为TEAE。
但是,有时我们会看到一些SAP中TEAE的定义看起来与上述定义不同,那么可能是由于该项目是Ⅰ期或者健康人的试验,用药前没有AE,或者我们的protocol规定了只收集首次使用研究药物之后的AE。所以,当我们看到不同的TEAE定义时,可以去看protocol中指定如何收集不良事件相关章节的内容,如果protocol定义的AE数据收集规则+SAP的TEAE定义≠ICH E9 TEAE,这时可以找统计师沟通。
另外,对于一些患者参与的临床试验,比如肿瘤试验,患者在结束研究治疗还未退出研究的这段期间,可能还会发生各种各样的AE。这时,因为已经停止了使用研究药物,那么发生的AE可能并非是研究药物引起的(需要考虑药物半衰期、清除率等),而是由患者自身疾病恶化导致的。所以肿瘤试验,一般会有方案规定AE只收集到末次给药后30内,或者SAP中TEAE的定义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至末次用药后30内新发生或恶化的不良事件。这时,我们编程就需要核查,数据库中是否有末次给药后30天发生的AE了,这种就不作为TEAE了。其实经常会有这种情况:方案规定了末次给药后30天内AE不再记录,但数据库中可能还是会记录,那还是需要编程判断剔除。总之,编程是数据清理的最后一道防线,哈哈哈,数据库没法改的时候,我们还能hard-coding呢!
TRAE = Related TEAE,TRAE是更重要的,毕竟这是与研究药物相关的AE,其中发生率在一定比率之上的AE就是该药物的不良反应,会呈现在药物说明书中。
在AE domain中,用supplemental variable:AETRTEM标识TEAE。
suppae.xpt
AETRTEM与TRTEMFL不是完全相同的,通常如果AETRTEM在AE的supplemental qualifier dataset中,在ADaM阶段,也可以将其保留在ADAE中,for data traceability。
两者的区别如下:我们知道SDTM主要的原则是标准化数据,将收集到的数据follow IG整理好、按照CT标准化等等;ADaM主要原则是满足统计分析的要求,需要analysis-ready,这其中会涉及到衍生或者填补某些变量/指标的值。对于试验药物的安全性评估,通常我们都是保守原则考虑,因此SAP中对于partial date的AE要按保守考虑进行填补,原则就是无法明确是在给药前发生的AE,就都当它是给药后发生的了。因此,ADAE.TRTEMFL需要根据日期填补、分析规则的要求进行标记。但对于AE中的AETRTEM来说,无需进行保守考虑的填充,只是对数据进行标准化的展示,那么AETRTEM只需要对那些明确是TEAE的记录赋值为"Y"即可。
严重不良事件(Serious adverse event)是指法规规定的满足相应标准的不利的医学事件,基于患者/事件结果或者采取措施干预可造成危及生命或功能的结果,这类不良事件必须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分类如下:
- 导致死亡;
- 危及生命;( 注意:严重中的“危及生命”的定义是指患者在不良事件发生时即刻存在死亡的风险,并非是指假设将来发展严重时可能导致死亡。)
- 导致住院或现有住院时间延长;
- 导致永久或显著的残疾/功能丧失;
- 先天性异常或出生缺陷;
- 其他重要的医学事件
参考文献:
ICH E2A(临床安全性数据管理:快速报告的定义和标准)
ICH E9(临床试验的统计学原则)
SDTMIG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