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由之路,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中国式现代化必不可少的关键一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聚焦“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有效路径,为不断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作出了具体安排、提供了思想指引。我们要深刻认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不断探索新征程上进一步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实践路径。
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的坚实基础上,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摆在重要位置统筹谋划、接续推进,有着深远的战略考量。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背景下的重要举措,是以制度改革带动党建全局,保证党组织整体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环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和制度执行能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提高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迫切需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是我国政治体系的领导力量,党内政治生活状态对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影响力,决定了党自身的制度化水平是国家治理能力的内在基础。从这个角度而言,提升全党的制度化水平,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构成部分,又是担负起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职责的政治保障。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并非简单地和被动地适应环境的变化,而是引领或改造环境的行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深化改革,领导能力的实现需要一定现实条件,如制定政策的规则、提供实施政策所需的组织和人才等,这些都需要有特定的制度环境予以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说,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有利于形成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党内制度环境,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必然选择。要保持大的样子、破解大的难题、彰显大的风范、形成大的优势,开创大党之治、兴党之业、强党之盛,根本要靠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不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只有把制度这个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问题解决好,让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才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确保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实现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从这个意义上讲,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必然选择。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正在进行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新要求。面向未来,我们要不断提升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