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是我们感知世界的基础。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色彩。
颜色似乎能满足人的期待,彩色的建筑物带来视觉上的冲击,服装的颜色风格被视为自我表达。


但色彩在历史中一直饱受争议。
西方文化中贯穿着一种对色彩的厌恶情绪。
许多古典作家对色彩不屑一顾。他们认为色彩分散了人们对于艺术的真正成就——线条和形式——的关注,并非物质本身固有的组成部分,而是人为强加到事物上去的,因而被视为自我放纵,更被视为不道德:一种虚伪和欺诈的表现。
以新教徒为例,他们以黑色和白色为主色调,以此来表现自身心灵的纯洁、严谨和谦卑;不论是在教堂的墙壁上还是在他们的衣橱中,鲜少能够见到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等明快的色彩。虔诚的亨利·福特多年来坚持拒绝向客户的需求低头,只生产黑色的小汽车。
那些认可色彩价值的人,因其对各种颜色重要性的看法不同,对色彩的理解和排序也各不相同。

古希腊人认为色彩是介于白色与黑色之间的连续体:黄色比白色深一些,蓝色比黑色浅一些,红色和绿色位于中间。
直到17世纪,红色、黄色和蓝色为原色,绿色、橙色和紫色为混合色的观点才逐渐形成。最离经叛道的当属牛顿和他的光谱理论,一六六六年,牛顿做了著名的颜色现象实验。在一间暗室的窗板上开一个小孔,让适度的太阳光进入室内,然后把棱镜置于光的入口处,使光由此折射到对面的墙上。当看见墙上出现的鲜明的七色光时,牛顿惊喜不已。
他将这一观点写进了1704年出版的《光学》一书中,并引起巨大轰动:一夜之间,白色和黑色不再是颜色,光谱也不再按由浅到深排列。牛顿还利用色环,对互补色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排序。互补色理论对后世艺术影响深远,凡·高和爱德华·蒙克等多位画家都曾运用互补色为作品构图和渲染效果。

随着社会开始赋予色彩内涵和文化意义,人们也试图对色彩的使用做出限制,其中最臭名昭著的当属禁奢法令。这些法令曾在古希腊和古罗马颁布施行,这些法令波及餐饮、时装和家居等多个领域,力求将社会阶层打造成一个清晰的视觉系统,以此强化阶级边界。比如,农民的衣食住行就应该像个农民,手艺人的衣食住行则应像个手艺人。色彩在这种社会语境中成为一个重要的标志,如赤褐色这种呆板粗俗的颜色只属于身份卑微的农民,而使用猩红色这种明亮饱满的颜色则是少数精英的特权。
现代的城市建筑与色彩之间,也存在着对立与统一的关系,当建筑师放弃禁欲风格,融入色彩的表达,往往会引发争议。
比如一些饱受争议的建筑。

色彩,语言和文化有着复杂的联系,但我们应该看见色彩,读懂色彩的情感特征,了解其文化渊源,让生活开启充满美感的色彩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