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陈代曰:“不见诸侯,宜若小然;今一见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寻’,宜若可为也。”
孟子曰:“昔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将杀之。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如不待其招而往,何哉?”
“且夫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则枉寻直尺而利,亦可为与?昔者赵简子使王良与嬖奚乘,终日而不获一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贱工也。’或以告王良。良曰:‘请复之。’强而后可,一朝而获十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良工也。’简子曰:‘我使掌与女乘。’谓王良。良不可,曰:‘吾为之范我驰驱,终日不获一;为之诡遇,一朝而获十。诗云:不失其驰,舍矢如破。我不贯与小人乘,请辞。’御者且羞与射者比;比而得禽兽,虽若丘陵,弗为也。如枉道而从彼,何也?且子过矣: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翻译
陈代是孟子的弟子,他看老师成天在家待着,以道自重,不肯屈身去见诸侯,就想劝老师主动出击。他对孟子说:“君子以行道济世为急务,必得君而事,才能施展。现在老师您不肯往见诸侯,似乎是为守小节而误了大义。如果您肯主动去求见,一定能得到尊礼而重用,能辅佐君王,大则成王天下,小则成就霸业。而且《志》上面说‘枉尺而直寻’,尺是一尺,寻是八尺,做人要能委屈自己,你屈的是一尺,但因此而得到八尺的伸展,这好像是可以尝试的!”
孟子说:“以前齐景公田猎,派人拿着旌节(带羽毛的旗子)去召虞人(负责守猎场的吏),让他送弓箭来。结果虞人不来。齐景公就把他抓起来,要杀他。虞人说:‘人君召唤臣下,各有信物。这旌节是召唤大夫用的,召唤虞人应该用皮冠才是。这信物不对,就好像兵符对不上,命令就是无效的,我怎么能来呢?’
“孔子听说了这件事,赞叹这虞人说:‘世间有一等志士,常思固守贫穷,就算死无棺椁,弃在沟壑,也不怨恨;有一等勇士,常思捐躯救国,就算战斗而死,不保首领,也不顾避。这就是虞人。’孔子为什么对虞人这么赞美呢?就是因为,只要召唤他的信物不对,他就守死也不肯去。现在假如我不待诸侯召唤就自己跑去,那又算什么呢?”
华杉详解
虞人说的道理非常深刻,用我们今天管理学的话说,任何一个细节,都要守住“规定状态”。大家都守规定状态,就能“发现异常”,只要一个细节不在规定状态,就肯定是出了什么事,马上就要查。齐景公召唤虞人,却用了错误的信物,虞人自然会怀疑,那召唤他的人是不是齐景公,很可能已经发生了谋反的事,所以虞人不能擅离职守,不能从命而去。
守住规定状态,在管理上是质量问题,更是安全问题。孟子下面说的例子,也是安全问题。
孟子接着说:“你说枉尺而直寻,是讲利益。如果真要讲利益的话,那委屈八尺来得一尺,是不是也可以去做呢?那也有一尺的利益嘛。以前赵简子给他宠幸的嬖臣奚派去了一个善御的车夫,叫王良,让他给奚驾车打猎。结果打了一天,一只野禽也没打着。奚回来跟赵简子说:‘这车夫不行!’有人把这话传给了王良。王良说:‘请让我再试一次。’奚一开始不要他,但在王良的坚决要求下,勉强同意了。第二天再上猎场,才一个上午,就打了十只野禽!奚回来赞叹说:‘王良是天下最优秀的车手!’赵简子说:‘好啊!那以后就让他替你驾车吧!’王良接到命令后却不干,坚决不给奚做车夫。他说:‘驾车的规矩,是循着正路驱驰,而射猎的人左右迎射。这样,驾车的专心驾车,射猎的专心射箭,两人之间不需要相互配合。但是奚这个人射箭不行!我按规矩来驾车,他一只也射不中!他只有正对着目标迎头射去,才能射中。所以我就必须不按规范路线行驶,看见野禽飞起来,就要驾车迎上去,然后他再迎头一射,才能射中。《诗经》上说:“驾车的只管不失规范地奔驰,射猎的左右开弓一箭中的。”要在车的奔驰中射左右的动物,对射手要求是很高的。像奚这种射法,我就得驾车到处乱窜,万一翻车了怎么办?我不习惯给这样的小人驾车,请辞!’
“可见王良作为善御者,都能这么坚持原则,以和坏的射手合作为耻。哪怕破坏规矩之后,可得到堆积如山的猎物,他也不会去做。那么我委屈自己的志向和主张去侍奉诸侯,又是为什么呢?
“而且你错了,君子不可枉己从人。连自己的原则都可以放弃的人,没有能匡正别人、让别人正直的。”
君子之道,是当发现别人对而自己不对时,要舍己从人;而当发现别人不对而自己对时,不可枉己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