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自称是读书人的高级工程师欠了别人的钱不还,反而说这钱是给他的。下面是对他的回复,希望他能明事理,自觉履行还钱的义务,做个真正的读书人。
读书是干什么的?读书是明理的,是明廉恥的,知耻而止于行。读书是修身养德的。有德而行于天下,无德而寸步难行。一个读书人,一个正人君子是不会拿人家的钱的。不是自己的,别人给都不应该要,更不能拿着别人的钱赖着不还,如果还振振有词那就让人耻笑了。记得小时候大人总是教导我们:别人给你东西时千万不要接,那是人家的,不是咱们的给咱也不能要。人之所以高级就是人能知耻。孔夫子创建的儒教学说,仁义礼智信这些中华民族精神的精髓,国人丢得太多了,遗憾的是他的子孙后代也没好好继承。
无论讲多少理由都不能改变你欠钱的事实,拿了人家的钱就得还,这是小孩子都懂得理,更别说律师法官了。等法院判决下来了那个讲这话的人他是不会替你还的。拿了我的钱十年不还,查查历史,亘古至今没有这样的读书人。再看看我国的法律规定:拾到别人的钱物坚持不还的是侵占他人的财产,犯的是侵占罪。
我和你非亲非故,我不会把自己的钱送给你的,别说你了,就是我的孩子也没有给过这么多的钱。再说了,你不欠我的钱你怎么还一些呢?想想看,如果不是我三番五次地催你起诉,那三个担保人就会都过了担保期,你的案款能执行来吗?我给帮了忙,但到现在连我垫付的诉讼费都未还给我,读书人就读出这个品行来?
机会给你了,时间也给你了。你好好想想是和和气气地解决好还是诉讼解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