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通知指出,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勇毅迈进的新征程中,要着力培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勇于担当、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奋力建设党和人民的事业。
以“铸魂工程”永葆初心使命。要坚持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做好党的理论教育,牢牢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教育引导干部全面系统掌握党中央重要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其中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把握蕴含其中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把握“强省之要”,坚定不移沿着党中央指引的方向勇毅前行。
以“清风工程”赓续清廉血脉。始终坚持将廉政教育列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坚持以“身边事”“身边人”作典型,持续强化党员干部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的能力,自觉严守政治关、权力关、交往关、生活关、亲情关,要时刻保持警惕,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固守精神家园,保持灵魂的高尚和纯洁,让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让学习内容转化为实际成效,推动廉政教育入脑入心入行。
以“素质工程”提升业务能力。新阶段、新形势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把提高党员干部业务素质作为支持人才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准确把握基层工作的特点,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进取意识,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研究梳理工作思路,掌握一技之长,不断地在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落实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把各项重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做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