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罗慕近来心情坏到了极点。她好像总是那样。结婚这么多年了,从来没有由衷地从她嘴里听到过——“生活幸福”——这样的字眼。这可能源自她天性悲观,或者是真的遇人不淑。
但是那又如何?劝她离婚,她又总是不离。按她自己的话说,条件不成熟。想想也是,一个月挣两三千块钱的她,离婚后的日子,实在难以意料。
要不,就继续心甘情愿地忍受高薪丈夫的麻木、粗心和不体贴?反正,她这婚是一直没离成,也一直挂在嘴边。在这个闭塞偏僻的小地方,人的勇气和见识,似乎也一样跟着小了几号。真的不是我说她!
那天,我和她坐在她家的南阳台上晒太阳。她家在三楼,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楼下的绿化带。那里有花有草也有树,还有人种了一些蔬菜。南瓜秧上开着很多黄色的花儿,勾起了我的食欲。听人说,把半开的新鲜南瓜花摘下来洗净后,粘上加了盐的面糊,放到油锅里炸一下,味道好极了。可惜,我从来没吃过,也实在无法想像它的味道。
就在我幻想着一定要找机会,亲自品尝一下的时候,她打断了我,“有一件事……想跟你说……也请你帮我出出主意……”我示意她说下去,她脸色忽然变得绯红,似乎有点不好意思。但她还是鼓足勇气开口了:
“最近我碰到了一个人,”她坐到了藤椅上,面向窗外,似乎有意不看我。确实如此,她也真的迟迟疑疑、断断续续用了几乎两个小时,才把这件事讲清楚。
原来,她遇到了一个老熟人。这不是一个普通的老熟人,而是一个多年不见,也多年未忘的老熟人。他比她大四岁,很多年前考上了厦门大学,并在大学里交了女朋友,最后留在了那里,很多年都不曾碰面了。
他是邻居家的亲戚,那时候,每年放假,他都要到他姑姑家来住上很长时间。因此他们慢慢就熟了。那一年夏天,他又来了。他猜想她喜欢花,每次来总是要送她一盆花。那些年的夏天,他送过的花有茉莉,文竹,海棠,风信子,大丽花……
那些花,很多都被她养死了。只有她种到院子里面的大丽花,活了下来。老人们都把大丽花叫做白薯花,其实它还有更雅的名字,叫天竺牡丹或西番莲……
他说:“我爸爸太爱养花了,我们家里全是花,邻居们都叫他花王。”
“那你每次来,都要带一盆给我,我也想做花王。”她说是这么说,做的却一点不好。他带来的养花书,她翻翻就放下了。她当时正对日本推理小说着迷呢。
可是后来,在他上了大学之后,他几乎没有来过。再后来,他姑姑也搬家了。他们搬走前,她在他姑姑那儿看到了他的照片。照片上是两个人,一个是他,一个是他大学里的女朋友。他的女朋友额头方方的,脸却长长的,皮肤很白,说不上漂亮,也说不上丑。但是旁边那个他,却是个子高高的,面目清俊儒雅,又有宽阔的肩膀,健硕的体格,很有男子汉气概。
她第一次发现,原来他好帅。以前竟然从未注意过。那一刻,她觉得,他不会回到北方来了。他的心被那个南方女子捆住了。
果然,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但是,心底却从此有了一个小秘密。她嫌他本来的名字俗气,私下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只是在想到他的时候,才在心中称呼的。
那棵种在院子里的大丽花,长势良好,花色艳丽迷人,花期也很长,始终都是她心目中的一道优美的风景。她深爱上花,就是从大丽花开始的。别人爱山茶,玫瑰,芍药,牡丹,可她就对大丽花情有独钟……
说到这里,她把我叫到落地窗前,让我往下看。我看到了六七株茁壮茂盛的大丽花,看起来绚丽多彩,颜色有红、黄、橙、紫、白和杂色,花朵硕大而繁多,花瓣玲珑可爱,真是让人不愿把目光挪开。这是她住到这里后,亲自栽种的。
确实,这些年,她更爱的还是大丽花。那个人,对她来说,却远非单相思那么简单。她的生活,没有因为少了一个他,而痛苦不堪或充满遗憾。虽说没有将他忘掉,其实也差不多。也许她心目中的那个他,和现实中的那个他,根本就不是一个人,根本就没什么相干。本来事情就是这样的。但是巧合,常常以令人难以相信的方式发生。
前些天,罗慕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来自厦门。一个男人,声音既成熟又动听。居然是他!真像做梦一样。本来她不应该如此激动吧。可是,同丈夫吵过架之后,已经冷战了一个多月的她,被电话里的温暖感染着,心潮起伏,眼睛也慢慢湿润了。
下个月,他会来这里。他说他想念这里,想看看曾经呆过的和熟悉的地方。他通过亲戚拐了好多道弯,才找到她的电话。他希望她能陪他故地重游,顺便看看这里正在举办的园艺展览。她高高兴兴地答应了。她的精神状态,也一下子爽朗起来,觉得看什么都带着一层金色的阳光,既明媚又欢欣鼓舞。
还有一个星期,他就来了!这对她意味着什么?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她在强烈地盼望着那一天的到来。有时她会因此而失眠。昨天就是。而且,她还做了一个梦,梦见他来了。不知道那是个什么地方,总之她站在两层楼高的花台上,扶着栏杆看着他。他没有变!还是那么高,那么强健,那么精神抖擞和帅气,他的西服得体而优雅,整个人看起来充满神秘的魅力。他似乎是在等她。他还没有发现她。而她,在十米之外,他的身后激动狂喜地看着他的背影,不敢走过去。然后她的意识发生了变化,她脑子醍醐灌顶般闪现一个念头:如果我告诉他我喜欢他,他会回应我什么?我们将会如何?他会拒绝我吗?或者……
遗憾的是,到了这里,梦却不合时宜地醒来了。所以……所以……她才来请教我,请教我这个,不见得主意高明,至少情意可以放心的朋友。如果见面,她该怎样做?她可以向他示爱吗?毕竟,冷战的丈夫,离她已经越来越远了,她很孤独……
原来是这样。我问她:
“他过得幸福吗?”
“我问过了。他回答是,很幸福,妻子也贤惠善良,孩子也很棒。”
“这不就得了。连贤惠善良的人,你都要欺负一下,好没天理!插足人家的家庭之前,起码先考虑一下,孩子有多无辜?”
罗慕听了,没说话。
“看来你爱过这个男人,或者他爱过你啦?”
她仔细想了想,摇了摇头,“好像也不能这么说。我们之间也没什么啊……”
“那就算你最近才爱上了他,或者一直爱他也好,你是希望他幸福平静地拥有来自家庭的爱与尊重,还是希望他的家突然毁掉,也变得鸡飞狗跳起来?”
“难道我不能告诉他,我喜欢他?”
“不能!因为他早已有自己的生活。我想你并不爱他,你不过是爱自己目前凄凉的处境,希望有一个人施舍点温暖给你而已。但是如果真爱他,那在你看来,他过得好,比你过得好还重要,所以更没必要去告诉他,破坏他现有的幸福了。就如同,我一直爱我家楼下那颗银杏树,可我从未告诉过它一样。我没给它浇过水,没为它施过肥,没对它讲过悄悄话,可它一直长得强壮,一直活得美丽自在。对人也是这样,喜欢不是占有,不是破坏。喜欢就是保持沉默,站得远一些,尊重固的有平衡,或者淡淡地祝福他。而且,他也没过得水深火热,等你拯救?不过即使那样,怕是也需要守规则。这爱不能放纵,否则会像可恶的猛兽一样,带来危险。”
“如果你实在忍不住想倾诉,那就去告诉你的大丽花吧,跟它说你爱它!这起码是真实而又无毒无害的。”
罗慕对我的话似听非听的样子。而我,最烦那种以爱的名义——去犯罪的人。不要说爱是无罪的,爱错了人,对其他人造成伤害,就是有罪的。
爱一点也不神圣。有时候,规则比爱神圣。另外,也不要误解,当你需要别人注意你,安慰你,喜欢你,帮助你,或重视你的时候,这并不是爱。这只是需求。
如果罗慕眼前没有同丈夫闹僵,她也许会更冷静一些。所有的浪漫,在冷却下来时,都是冰冷而凄惨的,有时还会让人憎恨和恶心,甚至留下创伤。
但愿罗慕明白,规则高于情感。随便去喜欢一个人,其实很糟糕。干嘛不努力去喜欢你应该喜欢的那一切呢?
如果得陇望蜀,那就是你的不是了。感情的世界,应该和物质的世界一样,请不要太奢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