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道歉有用的话,那要警察干嘛?”
这句话是某剧里面的,可能好多人都听说过,没听过也没关系。我稍稍改一下,“如果打架能解决问题的话,那要警察叔叔干什么?”都什么年代了,还在想着用打架来解决问题?
为什么突然说这个?因为今天看到一些事,本来是可以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去解决的,却要剑走偏锋,想着去要拳头解决问题。不是年轻人的一时冲动,而是有意为之。
看那人年龄,估摸着已经到花甲之年了,实在是无言以对。可能是对法律的无知,认为打架没多大事,顶多就是……大家都是成年人,或许你把打架所要付出的后果想得太简单了!
这里不一一描述,自己动手百度去。先不说打架所要承担的后果和责任,重点是动手解决不了问题。并不是架打完了,事情就结束了,你以为是演的“不打不相识”?
动过手,事情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