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京宏

        好容易找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我今年26岁了,我没有结婚,叫我琳琅吧,我姓叶。

          我一直觉得,如果一定在童话中给自己安排一个角色的话,我不是白雪公主,而是那恶毒又可怜的王后。我曾经拥有过一切。

        我的梦里常常出现一条长长的走廊,漆白的墙上挂着毕加索抽象扭曲的画,没有窗户,很暗……很暗……我摇摇晃晃朝看似光明的走廊尽头奔跑,没有尽头。好像是一间教室,我探头能看到大概三十多个十岁多的孩子端坐的背影,其中有一个男孩背对着我站着:“十岁那年,我才知道我还有个可爱的妹妹,爸爸妈妈告诉我妹妹以前吃了很多苦,让我好好照顾她,爸妈刚把妹妹从偏远的一个破旧的乡村里领回来的时候,她还是个又黑又瘦的小丫头,嘴巴里只有两颗大门牙……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候,妹妹就原形毕露了,在外人面前看起来唯唯诺诺的她,在我面前却是这么的精灵古怪,经常制造一些恶作剧,不是往保姆阿姨做好的饭菜里倒很多很多的盐就是跟邻居家一岁的小妹妹争玩具,每次都是我给她收拾烂摊子,唉……谁让她是我唯一的妹妹呢,真是让我又爱又恨,也许她就是这辈子上天派来惩罚我的小妖孽….”这作文写的怎么那么像我和哥哥的经历?我还没有长大?没有失去家人没有失去爱人?我还是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发愤图强励志要做人上人的小女孩?那男孩却突然转过身来冲我吐了吐舌头,明明是十多岁孩子,明明是我和哥哥的经历,可那转过来的脸的模样分明是那张令我心痛欲裂的面孔!

做这样的梦已成惯例,那不如就从梦开始回忆起,自从他走以后,我第一次跟陌生人讲我的故事,那天夜里和平时并没有什么不同,心口一阵抽搐让我猛的惊醒,夜里心跳的咚咚声格外瘆人,我扭头看看身边躺着的金发女郎,又看了看床头的表。凌晨2点40分。是梦。那是梦。从被窝里能感受到自己一丝不挂的那副成熟的躯体,到底是回到现实了,我已永失吾爱?我咬着嘴唇,让自己不再想下去,接着闭上眼。想回到梦里去,我一点一点的回忆着过去的种种,我甚至让自己全身轻松,保持微笑以便再次沉溺梦中。浑浑噩噩中又被耳边温热的气息折腾醒,我再次清醒的回到现实中来,再也无法劝说自己回到梦里。是Kaily,那个金发女郎,一个三十岁出头的已婚女人,三天前在酒吧认识的。她的手正放在我的胸脯上放肆的揉捏着,牙齿细啜着我的耳垂,舌尖一遍遍舔着我的耳廓。“不,亲爱的,我不想要了。”我把她的手拿下去。“怎么了?”她用手捏起一撮头发来回扫我的鼻梁。我没有回答,点起烟往阳台走去。我并不是一位同性恋。我知道自己没有资格回顾这已逝的二十七年。但是我仍然这么做了,日日夜夜的重复着这真实而又奢侈的梦境,尽管它将无穷无尽的遗憾抛洒在我的整个青春岁月里。我知道,这是惩罚,这无情的命运呵,它让我生不如死。我深知在未尽的漫长又孤独的岁月中陪伴我活着的只有两个冰冷的道理:一是老祖宗定下的伦理观念,任谁都改变不了。二是人尽皆知的-----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Kaily从后面环住我的腰:“Daling,你怎么了?”我转身看着她蓝色的瞳孔,“你愿意听一听我的故事吗?”或者说你们愿意停下来听一听吗?

      我不打算用倒叙或者插叙的方法来叙述这一切,因为脑中满溢的哀伤让我无法过多的斟酌那些叙事技巧,我只能从前到后一字一句的将过往拼凑完整,我那幼稚而又张狂的初中,慌乱而又压抑的高中以及让我失去数年来引以为傲的宠爱的大学……我,叶琳琅,女,未婚无子,出生于1988年1月,刚记事那年被从未谋面的父母从山西某个破落窑洞搬至海边别墅,此前对父母一无所知,此后也与父母极少接触,当然我也从未想某天会与她们有过多的接触,大约我是个无情的人罢,连挚爱的祖母去世我也未曾掉过一滴眼泪,心里更多的是离开纷乱的山村跟陌生的父母到大城市去的向往。这决不是拜金,是我从小的梦想。我个人这么想。我当然得感谢现在的父母,是白手起家的他们夜以继日的辛勤劳动,才能在这些年积累许多财富,使我和哥哥叶桦安稳自在的成长。父亲创办的公司在我十岁那年就已在美国上市,母亲任财务科科长,而我的哥哥,公司的继承人,我的骨肉至亲,比我更早的穿行于这所谓的上流社会、穿行于酒肉铜臭之间。

2000年夏末秋初。

“为什么?为什么要骑自行车去学校?”妈放下筷子,认真的看着我,微皱的眉头显示出她的不快。

“时尚又环保嘛,总是坐私家车又别扭又俗气的。”我往嘴里塞了一大口米饭。“初中刚开学,我一定要标新立异,不就是贵族学校么,我偏骑自行车去。”

“吆嗬,你这是跟谁赌气呢,俗气?过去几年你怎么能坐了,别扭?路边上那些农民工巴不得要做呢!你个小脑袋整天都在想什么啊,你别忘了,你可是堂堂……”“我知道我是堂堂天桦董事长的女儿,不是贫穷人家的孩子,妈,你下次能不能换一套说辞?贫怎么了?富有怎么了?像现在这样,我觉得还不如贫穷人家呢,您总觉得您给我们的已经够多了,可是我跟哥缺什么您知道吗?”在这里生活了五年,小小年纪的我才意识到,一切物质、金钱都无法弥补情感的缺憾,说不清楚金钱和情感哪个更重要,或许是,缺的那个才是最重要的。

“缺?钱又花完了吧!“她一副了然的样子。

“妈~反正我要骑自行车去,我已经是初中生了,可以照顾自己。”我真是不想跟她争论下去。

“你呀,真不像我亲生的!”她无奈的叹了口去。

“说什么呢,我可是您十月怀胎生下来的亲闺女。”看她松口我赶紧趁热打铁“您要是不放心的话,可以让哥哥陪我一起嘛。”

“真拿你没办法,你们俩照顾好自己吧,公司有事要忙,这是你们这个月的零花钱,学费我会让人给学校打过去。”她从包里拿出来两张银行卡放在桌子上。

“哦,知道了。”我低头狠狠的戳了戳碗里的饭,十天半个月才能见自己的亲生父母一面,想想就觉得可笑,我和哥哥不过是活在你们金钱下的寄生虫而已,父爱与母爱是什么东西?

“那我走了。”她站起来,淡淡的香水味道扑面而来,带着香水的味道走了出去。“妈妈再见。

”我跳下椅子。“哥哥哥哥,妈妈同意了!”我兴奋跑进屋里。“我都听见了!”哥哥放下手中的笔。

“琳琅,明天开始我们就自由了。”

因为时隔多年,关于初中三年的碎片很难凑齐,大致是我和哥哥选择骑机车到学校过于出头,在我升入这个初中之前,哥哥便以乖巧俊俏的外表,异常优秀成绩成为枫林中学的风云人物,2000年千禧年A市举办盛大春节晚会,哥哥还代表市十佳少年上台发言。如今却与我这个小丫头片子骑机车到学校,一时间传遍整个校园。一年38万元的学费并不是一般的家庭能企及的,我并不知道那时候的自己是什么心理,贫穷的时候努力的昂首挺胸,步调坚定,富有的时候却追逐性格,要与众不同。哥哥自然是处处纵容我,十四岁的他是那样的彬彬有礼,富有家教,就连我也经常沉浸在他的笑容里,如沐春风。隐约记得入学的第一天我就惹事了,我得意洋洋的在校园闲逛,池塘里的荷叶、梧桐枝上的鸟笼都让我流连忘返,三年以前,我安分守己的和外婆过着平静的生活,每当我看到其他孩子毫不吝啬的掏钱买一支五毛的冰棍的时候,我都在心里暗自发誓,总有一天我会靠自己的双手得到人人艳羡的金钱和荣誉,我要自信的走进村头去过大城市的阿姐在路边村里开的唯一一家所谓的名牌店,买下橱窗里我一直想要的那个腰间带着蝴蝶结的公主裙,然后骑上新的自行车围着校园一圈圈的转悠,直到碰到那个经常揪我头辫的鼻涕男孩,让他骑着我的新自行车,带我去油菜花田里奔跑,带我去村西角的梨园里偷梨吃,如果被看园的大爷发现了,他骂我的时候我一定要从兜里掏出一沓钞票砸在他的脸上,告诉他这梨我买的起,我偷只是因为觉得刺激……世事多变化无常,一晃眼的时间,我就什么都有了,我不用小心翼翼的维护这一切,我的哥哥很疼爱我,我的爸爸妈妈给我无穷无尽的钱花,我没有什么奢望了,我只想这样一辈子被宠爱着,在幸福的大船里肆意玩耍,然而,正当我被自己的这些想法感动的快要落泪的时候,只觉得脚下有个障碍物一拌,我重心不稳,直挺挺的摔了个狗啃屎。刚才感悟人生、感动自我的想法一下就烟消云散。顾不上疼不疼,我两手撑地爬起来,让我看看是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我抬起头,学生头,丹凤眼,鼻子正中心还长了一颗不大不小的痣,比我至少高了半个脑袋。

“你怎么不说话?”看她倨傲的样子,我强压内心的火气。

“我在等你道歉!”这小丫头还挺猖狂!

“哇呀呀!我没有听错吧?”我调皮的用小拇指掏掏耳朵,算算哥哥在外边停车应该马上就赶过来了“道歉?你脑袋发烧了还是我听错了?是你把我绊倒了不是么,该道歉的应该是你!”

“我不管,反正是你撞的我!”她头一抬,一副不讲理的样子。

哼,装派头!“撞了你又怎么样!今天,你还真要给我道歉!”尽管我只能抬头看着她的下巴。但我仍然昂起头,挺了挺胸脯,深信用气势压倒敌人的道理。

“不道歉的话,可有你好果子吃!”

“你以为你是谁啊!你最多找两个男人揍我一顿呗!我最讨厌的就是女人在男人面前卖弄风骚,然后再找那个男人当靠山 ,尤其是像你这种自以为是的小贱人!”我晃着脑袋,打心眼里佩服自己的口才,这可是从电视剧里总结下来的规律。

“噗……”忽然有人在我旁边笑出声来。我一扭头就看到一个穿蓝色格子衫的男孩,一手捂嘴一手捂肚子小的满脸通红。

“笑什么笑,你这人有毛病吧!”一直挺淡定的我,被他笑的怒火中烧。他却立马停着笑,撇了撇嘴,站直了身体。

“你要是不道歉,以后别想在这混下去!”那女孩冷不丁冒出来一句话。

我“噗嗤”一声笑了,“你以为你是谁?学校是你家开的啊?”

“咳咳,同学”那男生突然走到我面前跟她并作一排“她是沈校长的女儿,沈嘉。”他一脸认真的看着我,脸上的红晕还没有褪去。

我脑子嗡了一下,并不是怕,只是觉得这下麻烦了,毕竟在人家的地盘上待三年,指不定什么时候搞出什么幺蛾子,“校长女儿怎么了,校长女儿就可以无法无天,说开除谁就开除谁---吗?”本来想说点软话和解的我,不知怎么蹦出来这一连串,可是想收回又不可能了。

“琳琅,你怎么跑这里了。”救星啊,我一把抱住哥哥的胳膊。“哎呀!哥,她仗着自己是校长女儿,就欺负我。哥……呜……”我委屈的用手抹了抹“眼泪”。

“沈嘉,怎么回事?”哥哥的语气很温柔,但是我能听出来其中的笃定。

“叶学长,我不知道他是你妹妹,刚才我们俩都在走路,不小心撞到了。”她轻描淡写的陈述。

“是这样啊,你可是学姐的喔,要让着学妹才显得大度么,是不是?”

“嗯,我知道了。”她从背包里拿出一罐牛奶递给我“算是我的道歉吧,早餐奶,能美白长个的。”我在心里冷哼 一下,他妈的说谁黑说谁矮呢!但我仍然礼貌的接过奶“谢谢"。沈嘉朝我哥点点头,便径直走了。后来的很多年,我才明白为什么沈嘉甘愿在我哥面前放低姿态,普通人对优秀者总有着憧憬和信任的感情,这也是为什么追星的潮流从未冷却的原因之一。

“琳琅,这是我的好哥们夏朋。”哥哥拍拍蓝衬衫的肩膀。他又是一副憋住笑的样子。

“夏朋,这是我妹妹。”哥哥使劲揉了揉我的头发。

夏朋走过来揽住我的肩膀,“小妹妹,挺可爱的嘛。”

我使劲挣脱他“我不黑!我晚长!”哥哥无奈的笑了笑。

“夏朋,帮我把妹妹送到初一(3)班,我去给她买个外套,白色衣服都摔成黑色的了。

”死叶桦,就不会问我摔疼不疼么。

“我叫叶琳琅,满目琳琅的琳琅,今年十二岁,嗯……我没什么特长,我喜欢睡觉和吃饭,我喜欢的颜色是……粉色和白色吧,因为这些粉和白代表单纯,洁然……”台下是稀稀疏疏的掌声,这是开学第一天我的自我介绍。

“喂,你哥哥是不是叶烨?”从台上下来同桌罗襄就拉住袖子问我。我摇摇头想要“谦虚”的说是的时候,却听见班里同学叽叽喳喳的议论声。

“叶琳琅,你哥哥给你送来的东西。”班长林凯把一个纸袋放到我的桌子上。我注意到他漂亮的手,据说这个班长小小年纪,钢琴就已经过十级了呢,真好看的手啊,细长的骨节,白皙的皮肤里隐隐透出淡绿色的血管,那样好看的血管里流淌的血液一定也很好喝吧……我不自觉的吞了吞口水,又用舌尖舔了舔嘴唇。

“喂,叶琳琅!”罗襄推了推我。我慌忙回过神来,呆呆的对着他的背影说了声谢谢。

“你真像个小恶魔啊!”罗襄哆嗦了一下。我,我哥叶桦,夏朋,罗襄,林凯,沈嘉,以及后来的他和她和她……命运将组成你生命一个时段的元素一个个的放到你的身旁,排列组合,然后慢慢的展开他早已预备好的剧本,生死喜悲,或许从来不是我们自己可以掌握的。那是开学两个月后的一节体育课,我因为突生甲沟炎没去上课,甲沟炎的病因大概与自己本身的强迫症脱不开关系吧,明明指甲已经干净了,却总是觉得还不够短不够整洁,一来二去,脚指甲缝就被折腾的发炎露出西瓜红色的组织。人也是一样,安分守己的活着不就很好了么,却偏偏不知足,去执着于一些不合常理的东西,徒生出许多无端是非。我是在无意间看到沈嘉送给林凯的笔记本的,我自知自己并不靓丽,但还是自信小眼睛勾魂这一原理,用自认为多情的眼神向看中的“猎物”频繁放电,我并不是一定要得到什么,而是一些潜意识里得不到的空虚折磨着我,让我不得不去想办法充实年少狂躁的心灵。我的座位在林凯的正后方,所有的同学都去上体育课了,我百无聊赖的趴在桌子上转手中的笔,说来也巧,眼角就忽然扫到了林凯抽屉里的那本青色的笔记本,我左看右看像做贼一样的抽出来的,上面写着:“据说每个女生都是一条深海里的海豚,飞舞旋转,化鱼鳍为足,只为得到一位猎人的喝彩。”落款是沈嘉。对喔,沈嘉能歌善舞,林凯是学校的钢琴小王子。两个人已经在校园各个晚会上合作多次了。我忽然就心生一计,君子报仇的时日终于来了,说我黑,说我矮,我倒要让你看看这个又黑又矮的人是怎么夺走你这高傲公主的意中人的!开学时候的那一幕又充斥了我燥热的心灵。我冷哼一声,把日记本放好,趴在桌子上看窗外的树影,影影绰绰,食指敲打着桌子,我不是大富大贵,也不是娇艳的花朵,不是纯洁的公主,如果一定要有一种比喻,我大概只能算是一株生命力旺盛的小草吧,但我就要以这样的模样这样的经历战胜所有的一切,我就要和你们不一样!你们有的我要有,你们没有的,我同样也要有!只要我想要,什么都能得到!因为从小就弹钢琴,林凯早早就戴上了近视眼镜,黑色细边框,文文雅雅的样子,从体育课上回来的时候,我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汗水香味,大概是夹杂着香皂的缘故。班里的调皮鬼王逸又和往常一样一脚把我的拖鞋踢到了讲台上,真的是猴大王,如果是在平常,我肯定赤脚过去拿起拖鞋砸到他头皮上了,可是今天我没有,我有其他计划。

我拿笔轻轻的捣了捣林凯的肩膀,“班长,你管不管了,每次都这样,人家一个未出阁的大姑娘,不能总是赤着脚吧。”

林凯用纤细的中指托了托眼镜,“王逸,快把叶琳琅同学的拖鞋捡回来。”

王逸嫌弃的用手在鼻翼前扇了扇,“咦…..臭死了,我才不要。”他说完就蹦蹦跳跳的跟个猴似的甩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溜了出去。林凯愣了愣,站起身走到讲台把拖鞋捡了回来,放到了我踩着桌腿的脚的旁边。

我下意识的把脚往里缩了缩,他坐好后我才穿上拖鞋,然后刷刷刷写了几行字:“女孩的脚是不能看的,要负责人的喔,林凯小班长~”我把纸条扔给林凯后就一瘸一拐的跑出去了。

我有种阴谋得逞的感觉,开怀大笑着,迎面就撞上了夏朋和罗襄,夏朋正往罗襄手里塞牛奶。“哟哟哟,干嘛呢干嘛呢,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干嘛呢,说的就是你夏朋朋!拦着我家罗襄干嘛呢!”我心情一好,说话就特别溜。

罗襄一把拽住我的胳膊一本正经的说“琳琅,管管夏朋同学”我一把把罗襄护在身后,一副绿林好汉的样子,“想泡我家罗襄,先问问我答不答应,嗯哼哼~”我挑衅的抬了抬眉毛。

“小屁孩家家的,管什么闲事,这是我爸妈专门给我买的太子奶,贵着呢!有什么好东西不贡献给国家可怎么行!”夏朋一副贱贱的样子。我从鼻孔哼出一句“娘娘腔”,毫不客气的接过太子奶,一针管扎下去在夏朋的注视下用了半分钟的时间咕噜噜的喝完了。夏朋几乎是捂着脸跑走的,嘴里还嘟囔着要找我哥算账。挽着罗襄的手正准备回班的我老远就看到王逸拿着瓶饮料斜靠在梧桐树大口的喝,我拉着罗襄回班拿了一本足有三四厘米厚的书。快步走到在梧桐树干上靠着摇头晃脑听歌的王逸身后,毫不留情毫不犹豫的用书脊狠狠的砸到了王逸的背上,这一下,真的是使尽了我吃奶的力气。王逸痛苦的蹲下去,一句话不说又一歪一歪的走回教室的那一刹那,我真的是有那么一点点后悔的,“怎么办,琳琅,你是不是又闯祸了……”听完罗襄的话我的本就少的可怜的愧疚感忽然消失的无影无踪,我故作潇洒的吹了吹头发“没事,别怕昂”我拍了拍她的背。

我捡起书拉着罗襄的手忐忑的走回班里,林凯在认真的做下节课的预习,我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坐到位置上,想看看有什么方法能自然的看看王逸现在是什么情况。

“琳琅,王逸好像在哭唉”罗襄神秘兮兮的凑到我的耳边说了这么一句话。我扭头一看,好家伙,王逸两只手盖住眼睛,手肘支在桌子上,脸颊上还露出了一滴没干的泪渍。

“喂,没事吧?”我递给王逸一张手纸,示意他擦擦眼泪。他伸出一张手接过手纸,我这才看到他哭红的眼睛。

“你是第一个把我气哭的女生。”他声音里还带着鼻音。

“哈,我还真是受宠若惊。我打你那一下,很疼吗?”

“不疼,就是吓着我了。”

“喔,吓哭了?你也太胆小了吧?”我忽然想起来有人经常往我的语文书里放字条,但是从来不署名的事,瞬间就把王逸联系起来了。        小小年纪的我总是特别敏感,第六感也总是超乎常人。

“我语文书里的纸条也是你放的吧?”

王逸愣了一愣“不是……不是我,是我放着玩的。”

他磕磕巴巴说出的话让我哭笑不得,“那到底是你吗?”他不说话。语文老师抱着一摞卷子走了进来。

“这次月考咱们班的成绩仍然稳占全校前三名。年级第一名自然没什么疑问,来,我们为叶琳琅同学鼓掌!!!”语文老师赞赏的看着我,眼睛里闪烁着别样的光芒。我连忙从位置上站起身道谢。五年来,我的成绩从一开始倒数到次次班级前三,刚来的土里土气已逐渐被自信的光环掩盖,我并不爱学习,可是争强好胜似乎是我的天性,我只想掌握住已有的一切,得到别人得不到的一切。年幼时贫穷的经历刻在我的骨子里,成为我一生性格里的一部分,我的野心和好强,大多来自于那里。我始终都觉得,这世上无可靠之人,无可靠之事,我们生而为人,茕茕孑立,从来都只是一个人。身边的人大概都只用“没心没肺”这四个字形容我。在他们眼里,我热心、真诚、直爽,他们看不到我内心的多疑、不安全感和邪恶,我不知道那一面才是真正的自己,或许人本身就是复杂的,人的性格天生具有多样性,只是天使和邪恶的两面转换是否能自在掌控,两者相互制衡,那些被称作天使的人往往过于善良,也常常被调侃为老好人,那些邪恶的人无疑是大奸大恶损人利己者,这就是天使邪恶失衡的两种状态,而这社会上除了黑和白,更多的是灰色地带,灰色地带里的人黑白相制衡,两股性格相互制约,如同黑夜白天,不断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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