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段时间看到这个事情,感觉有点不可思议。按理说两个人已经定亲,结婚是早晚的事情,这种事情上是怎么也不可能发生的。但从后来披露的细节来看,只能说这两个人根本没有任何感情基础。所以就成了一场闹剧。
两个人是通过婚介所机构认识,从认识、恋爱到订婚不过三四个月时间。三四个月,两个人如果接下来结婚,也几乎等于闪婚了。有些公司新员工的实习期都要半年左右。所以我不太相信这两个年轻人有什么感情基础。那些彩礼、三金、房子加名都只是物质上的谈判。
二
正因为没有感情基础,所以男方没有尊重女方婚前不能发生关系的意愿。他可能就是觉得,我彩礼也出了、三金也买了、房子、车子也准备了。为了给我娶媳妇,我们家付出了这么多。再说现在婚前发生关系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他觉得自己是“买了”一个老婆,买回来后就要听他的话。
因为女方对男方也没有感情基础,所以女方一直是抗拒与男方的肢体接触。所以宁愿撕破脸也要闹到法院上。但是女方不愿意,不喜欢男方,也是架不住女方的家人软硬兼施。这个事情可能一开始就是女方不愿意,但是女方家人一直劝她。有人会说两个人没有感情基础,可是在有些长辈的眼里,感情和感情基础是什么东西?
两个人家里条件差不多,年龄和学历也差不多,各方面都匹配上就可以。下来就商量订婚的事情,彩礼的事情,房子、车子、孩子的事情。而感情基础这个最重要的东西被他们忽略了。他们以为两个人品不错,条件匹配的人结婚后自然可以培养出感情。没有想到感情基础没有培养出,一场不可思议的闹剧发生了。
三
这就是为什么女方把男方告到法院了,但是女方那边的父母还想着彩礼和房子加名的事情。这个事情一开始就是女方父母的一厢情愿,这个女生打心里就不愿意和这个男生结婚。但是又架不住父母说,男生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等等。女方的父母有没有恶意,是不是卖女儿,也不是。可能只是单纯的觉得,有个合适的人结婚就可以了。
至于说是仙人跳之类的更不可能了。如果是仙人跳也不至于非等到订婚的时候,谈恋爱的时候也可以。而男方虽然确实有错误,但也没有恶意。他只是没有意识到,女生对他的抗拒其实就是没有彻底接受他。法律方面呢?他也没有意识到,不是两个人订婚了、给了彩礼,发生关系就很正常。就算是结婚,这种事情也不能强迫。
有时候去参加别人的婚礼,或者听说有人因为彩礼或者房子加名的事情闹得分手等等。心里就会感到特别的疲惫,之前大家还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到后来发现很多婚姻和爱情没有一点关系。都是在讨价还价,权衡利弊。如果没有感情两个人做个差不多的合作伙伴其实也是可以,但又架不住一些人不甘心和自己不喜欢的人生活一辈子。所以一些人说自己结婚后遇到一个十分喜欢的人等等,不说了吐了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