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一周在看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
看到20页的时候,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如果能更早一点接触诺贝尔奖的作品,比如大学时期,比如十年前,写作水平会提高得更快。
开始接触诺贝尔奖的文学作品,是从前年陆续开始的。先是奈保尔的《大河湾》,觉得遇到了一位久违的罕见的天才,奈保尔在语言的幽默方面,少有人能及;然后是《卡马佐夫兄弟》,陀氏的语言气势磅礴,势如瀑布,刻画人物之细腻,让人欲罢不能;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胜在语言通俗,结构技巧,情节曲折,心理描写之丰富无人能出其左右。还有《老人与海》、《了不起的盖茨等等》等等。虽然看得不多,但每个人都给我以强烈的刺激和震撼,很久都不能平复。
当然不得不说,还有更多名著摆在书架上落灰,都是看了一部分就看不下去的,比如川端康成的《雪国》,比如雷蒙德·卡佛的短篇小说。所以我羡慕有人提到《雪国》,是那么的钟爱,至少他读完了。
《百年孤独》也是我读不下去的其中一本,书前年就买了,回来刚看到第二页,就放下了。但是鉴于马尔克斯是多位知名作家言必提及的导师,《百年孤独》又是他的代表作,如果我都没读过,那何谈爱好文学呢?于是我重新鼓起勇气,拿出“不破楼兰终不还”的赴死决心,沐浴更衣,净手煴香,并且看得时候刻意划出层次结构,所以这次读起来似乎不那么费劲了。
划出层次阅读,让文章的条理更清晰,故事结构非常清楚,也能看清作者的笔法。比如《百年孤独》的开头,语言非常精密,让人很难企及,到后面读多了才就发觉是马尔克斯的一种套路写法。比如先总述,然后层层展开细节,并且不露痕迹。
当然马尔克斯想象力的丰富是书中最大的特色,让人咋舌。
比如他说到二儿子遇到那个妓女的时候,妓女已经接待了63个男人。这个数字之夸张不可想象。
讲到吉普赛人的“隐形糖浆”的魔力之大——“喝下去后,变成一堆热气腾腾散发恶臭的柏油。而回答还在空中飘荡”。
说到近亲通婚的后果会生出鬣蜥。还说之前有个先例,“生出了一个长猪尾巴的男子”。
书里到处都流露出作者大胆惊人的想象力,作者叙述起来却是怡然自得,毫不费力,全然不顾在读者心理掀起了一次次的波澜。这也是作者之所以能获得诺贝尔的重要原因吧。如果一切尽在想象中,尽在合理中,绝不会让人有坐过山车般的心情,不知道下一秒是在哪个点抖出包袱。
读到中间有好几次,我忍不住去百度马尔克斯的简历。看他的成长。他讲到写小说的启蒙老师,是他的奶奶,小时候给他讲了很多魔幻故事。似乎莫言也说过,小时候喜欢听故事,自己也开始编故事。看来编故事是启发一个人的想象力的最初源泉,也是写作的最初萌芽。
想想我小时候,也有一位启蒙老师,是我的曾祖母。四五岁的时候,晚上总是会钻到她的被窝,听她给我讲“七仙女和狼”、“贪吃的妻子”等等美妙的民间故事,我的曾祖母是地主家的小姐,从小就受到良好的教养。她的脑子里储藏着无数美妙的故事,而且讲述的时候,声情并茂,娓娓叙来,每个故事都生成了一幅画面,到现在我都能看到那个小小的自己,在屋里灯熄灭后的漆黑里,眨巴眨巴的眼睛亮晶晶的,溢满了无尽的神奇和喜悦。
《百年孤独》还在攻读中,还没有最后结束,但是不结束我不会罢休。我会在每一个间歇给自己注入鸡血,让停留在舒适区的自己进入学习区。让总在半山腰仰望的自己,也能登到山顶俯瞰广袤大地。我想,那才是一个阅读者想要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