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黑塞这本书之前,我先看的是他写的《徳米安》,一本哲学意味相对比较浓却让人放不下手的书。然后我就开始看这本书,这本书不长,很快可以看完,我却是硬生生拖了两个礼拜,因为我看到百分之八十的时候停了下来,我想着这应该是个悲剧,结果他么果然是个悲剧。
小说的主人公叫做汉斯·吉本拉特,母亲早逝,由父亲抚养。父亲是个掮客,经商才能平平庸庸,对金钱有一种崇拜心理。汉斯从小在这么个家庭里成长,所以沉默而孤僻。
汉斯从小被期以极大的希望,拼命学习,最后以邦试第二名的成绩被神学院录取。在这里,他遇见了改变了他这一辈子的挚友——赫尔曼·海尔纳。不同的是,海尔纳出生一个富裕家庭,充满了幻想,性格倔强,兴趣广泛,感情奔放。在汉斯为了出人头地而埋头努力学习的时候,海尔纳却鄙视神学院的虚伪和追名逐利,他需要自由。他曾经说过,“你就是得个第一或者第二,那又怎么样呢?我得第二十名也不见得因此就比你们这些功心名切的人笨!”
这样的两个人成了朋友,神学院的校长自然是不喜的。于是,校长劝汉斯不要和海尔纳做朋友,汉斯自然是拒绝的。后来,校长下令海尔纳陪伴汉斯散步。这一次禁令激起了海尔纳和校长的激烈争吵。海尔纳受到了禁闭处分,第二天,海尔纳就逃出了神学院。
海尔纳出逃,拒绝悔过,被神学院开除。而汉斯因为海尔纳被开除,得病因而缀学回家。这一次的回家意味着再也不去上神学院了。
汉斯的父亲让汉斯去了一家工厂当学徒,说是为了汉斯以后的未来着想。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汉斯与鞋匠师傅的侄女爱玛相恋,这对于汉斯而言,算得上是学徒生涯的乐趣,可是,爱玛却最终不辞而别,返回家乡。
汉斯把自己全部放在了学徒的工作中,很累。终于,在一个周天,汉斯和几个同伴经历了人生第一次的抽烟喝酒。
汉斯醉酒,不知是故意还是不小心掉进了河里,结束了他短暂的一生。
虽然汉斯掉进河里,身死,可也结束了这一眼可以望到头的人生,与他而言可以说是庆幸的。
这本书是按照当时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亲身经历融合而成。那时候的德国,年轻人彷徨苦闷,而生活又如此现实,作者想要反应社会弊端,可是却也无法改变它,一种无能为力之感。
所以,汉斯最终的死亡可以说是一种悲剧,但也可以说是一种解脱。最起码,我认为,汉斯可以不用再受到社会的种种逼迫,父亲,老师,甚至整一个社会所带来的压力。当然,你也可以认为汉斯很软弱,不努力活下去,我曾经写过的一篇文章中说过,活着,什么都可以。可是,在这个时代背景下,我想说的仅仅是:
活着有时候比死了艰难。
Ps 当然了,作为一枚腐女,当汉斯和海尔纳亲上那一段,我的内心是奔腾的。我以为这么下去,作者要写是那个时代背景下对待同性恋的看法,结果证明,我他么想多了。
二零一六年十月四日
大钱
北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