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作为中国白话通俗小说的源头,最早可追溯到隋唐时期,在宋代得以广为流传和发展。“说话”是一种口头表演伎艺的概念,但也并非能包容一切艺术形式,其含义应该包含但并不局限于“讲说故事”。罗烨《醉翁谈录》云:由是说者纵横四海,驰骋百家。以上古隐奥之文章,为今日分明之议论。或名演史,或谓合生,或称舌耕,或作挑闪,皆有所据,不敢妄言。由此可知,说话又称“舌辩”或“舌耕”,“说话”艺人在表演时所用的底本被称为“话本”。为适应说话艺人的说讲需要和满足市民阶级的娱乐需求,话本创作贴近生活,供以艺人表演时在此尽情想象和发挥,后来随着说话伎艺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经济的进步,话本经过润色和广泛传播,逐渐演化成书面的通俗文学。总而言之,“说话”伎艺和“话本”创作对后来中国的白话短篇小说和长篇章回小说影响十分巨大深远。因此,宋代“说话”究竟为哪四家依然有澄清的价值和必要。
一、说话家数的由来
“说话”作为一种唐宋时期最为发达的民间伎艺,发展到两宋时期,随着市民阶级对其的需求增加,以“说话”为业的人数也不断上升,这时的说话艺人不仅人数多,而且分工越来越细致,在不断丰富和完善的基础上,逐渐呈现出了流派纷纭的局面,随着“说话”伎艺的不断发展,也就产生了划分家数和类别的需要,并出现了所谓的宋代"说话四家"。家数问题与宋代小说流派的划分直接相关,且在类别、题材等方面影响到后世通俗文学的发展进程。
宋代“说话四家”的最早记载于南宋灌园耐得翁的《都城纪胜》:“说话有四家:一者小说,谓之银字儿,如烟粉、灵怪、传奇、说公案,皆是朴刀赶棒、及发迹变泰之事。说铁骑儿,谓士马金鼓之事。说经,谓演说佛书。说参请,谓宾主参禅悟道等事。讲史书,讲说前代书史文传、兴废争战之事。最畏小说人,盖小说者,能以一朝一代故事,顷刻间提破。合生与起令、随令相似,各占一事。商谜,旧用鼓板吹《贺圣朝》 ,聚人猜诗谜、字谜、戾谜、社谜,本是隐语。”
随后见于吴自牧的《梦梁录》,中云:“说话者谓之“舌辩” ,虽有四家数,各有门庭。且小说名“银字儿” ,如烟粉、灵怪、传奇、公案朴刀杆棒发发踪参之事… …谈经者,谓演说佛书。说参请者,谓宾主参禅悟道事… …讲史书者,谓讲说《通鉴》、汉唐历代书史文传、兴废争战之事… …但最畏小说人,盖小说者,能讲一朝一代故事,顷刻间捏合,(合生)与起令随令相似,各占一事也。商谜者,先用鼓儿贺之,然后聚人猜诗谜、字谜、戾谜、社谜,本是隐语。”
以上提出了“说话四家”之说,但与此相关的文字层次不清、表意混乱,且文言文的文字段落不明,断 句有歧异,再加上历代文人学者转述不清晰,是以“说话四家”划分更加麻烦,所以近代学者对这四家之分意见频出,争论不休。然最终因为材料有限,“四家”究竟指的是哪四种形式,始终难以定论。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在对上述文献的解读中存在这样一些问题,像耐得翁的“说话四家”究竟是指那四家?等等。由于在此存在着分歧,莫衷一是,因此其逐渐成为人们长期争论的学术话题。
二、对宋代“说话四家”的观点
“说话”分四家,得到许多学者如王国维、鲁迅、王古鲁等的同意,诚然,宋代“说话”历来有“四家”之说,但究竟为哪四家,却意见纷呈。所谓的“说话四家”,最早见于《都城纪胜》,后来又见于《梦粱录》,但当时在说话家数确立之初,即有多种不同看法,此后的讨论也是多种多样,各抒己见。下面是笔者罗列的具有代表性的学者的不同观点: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说话人又有专家,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五)尝举其目,曰小说,曰合生,曰说诨话,曰说三分,曰说《五代史》。南渡以后,此风未改,据吴自牧《梦粱录》所记载则有四科如下:“说话者,谓之舌辩,虽有四家数,各有门庭。且“小说”名“银字儿”… … “谈经”者,谓演说佛书… … “讲史书”者,谓讲说《通鉴》… … “合生” ,与起令随令相似,各占一事也。”这种说法的是将说经与说参请合为一类,将“合生”单独作为一大类归于“说话四家”。孙楷第定说话四家之纲目为:小说,即银字儿。包括烟粉、灵怪、传奇、说公案、说铁骑儿;说经。包括说参请、说诨经、弹唱因缘;讲史书。包括讲说《通鉴》汉唐历代书史文传兴废争战之事。专门有说三分、说五代史;合生、商谜。
陈汝衡依据《都城纪胜》和《梦粱录》,把宋代“说话四家”分为:小说,名银字儿。(1)烟粉,(2)灵怪,(3)传奇;说公案、说铁骑儿;说经、说参请;讲史。这种分法的特别之处是将“说公案”和“说铁骑”从小说中分离出来,使其成为独立的一家,且并没有把“合生”列为四家之一。日本学者青木正儿根据前人的观点,加上自身的考证,将宋代“说话四家”分为: (一)银字儿;(二)说公案、说铁骑儿;(以上二家总称小说);(三)说经、说参请;(四)讲史:四家。 李啸仓的看法与陈汝衡、青木正儿一致,他在《宋元伎艺杂考》中所列的四家划分为:1.银字儿——烟粉、灵怪、传奇;2.说公案——朴刀杆棒、发迹变泰之事说铁骑儿——士马金鼓之事,第 1、2两项合称“小说”;3.说经——演说佛书说参请——参禅悟道等事,包括说诨经;4.讲史书——讲说前代书史文传、兴废战争之事。王古鲁也认为“说话四家”应该分成以下几类:1.银字儿——烟粉、灵怪、传奇、说公案——皆是朴刀杆棒及发迹变泰之事;2.说铁骑儿——士马金鼓之事 其中(1)和(2)项总称为小说;3.说经——演说佛说,说参请——宾主参禅悟道等事;4.讲史书——讲说前代书史文传兴废争战之事。
李啸仓与胡士莹等学者也曾将各家的分法统计列举。他们发现“四家”之中,对于 “小说”、“讲史”、“说经”三家来说是没有争议的,产生分歧的最主要的方面是第四家的归属——是“合生”还是“铁骑儿”。因此,我们可以把这些观点主要分为两派:一派是以鲁迅等为代表,他们主张第四家是“合生”;另一派以陈汝衡等为代表,他们则主张将“说铁骑儿”纳入第四家。
“说话四家”是指四种曲艺表演形式,在笔者看来,鲁迅等学者对“说话四家”的界定较为合理。宋代“说话四家”应该包含“小说”、“讲史”、“讲经”与“合生”四类。其中“小说”是“说话四家”中艺术技巧发展最成熟、人数最多的一家。他们的话本通常也被称为“小说”,以短篇故事为主,其中除历史小故事、神话和传说等外,题材大多取材于社会生活,与现实联系十分紧密。“讲史”的题材广泛且内容丰富,以叙述史书文传、朝代更迭和历史战争为主,一般篇幅长与“小说”。“讲史”的话本称为“平话”,为适应故事内容的需要,并展示情节发展的脉络,“平话”逐渐演变成章回小说的回目。“说经”主要讲说佛教经典和人物故事,包括民间关于参禅悟道之类。“合生”是“说话四家”中处于弱势的一家,以讲说当世故事为主,一般一篇只讲一个故事,且篇幅较短。
三:从概念着手分析如此划分宋代“说话四家”的原因
“小说”又被称为“银字儿”,由于小说在说唱时用银字笙这一乐器伴奏而得名。这种乐器声音悱恻哀婉,因此“银字儿”的内容大多哀艳动人,这就与“说公案”和“铁骑儿”相区别。小说有说有唱,大都反映当时市民阶层中的生活图景,在一定程度上也揭露了封建统治的弊端,这也是在宋代小说中出现的新的题材内容。因此有人说:“最畏小说人,盖小说者能以一朝一代故事顷刻间提破。”“铁骑儿”:“谓士马金鼓之事。士马指代军队,金鼓指代战争,所谓鸣金收兵击鼓进军是也。”说铁骑儿有别于以短打为主的强梁故事,它是指用来代替与金兵有关的传说故事的总名称,所以,它应该归为“小说”一类。若是“铁骑儿”是“四家”之一的话,那“说公案”和“银字儿”也应如此。“说经”谓演说佛经故事和参禅悟道之事。在唐代由当时的僧侣们在寺庙中讲唱。宋代“说经”,以南宋瓦肆间讲唱劝世的经文的为主。“讲史”讲说“前代书史文传兴废争战之事”,即讲说历代争战兴亡的故事,一般都是长篇。在主干线基本符合史实的情况下,有艺人在细节上进行补充和发挥。除小说外,也就数讲史艺人最多。“讲史”伎艺的传承者应该具备渊博的史学知识,通经史、博古今,才能“秤称天下浅和深”。
“合生”是一种以诗词曲的方式即兴题咏人事的表演伎艺,以讲说当世故事为主,篇幅较短,它可根据具体需要加入歌唱或舞蹈。在宋代的“说话”中,“合生”应属于形式比较灵活的小型伎艺,由于为人们所喜欢,因此除了多出现在文人士大夫酒宴和僧院等清雅的场合外,又在瓦舍勾栏中大受欢迎。到了元代,这种伎艺仍有留存,只是又由市井勾栏返回到文人酒宴上,并融入元杂剧中,影响深远。由以上归纳可知合生的三个大致特点:(1 )要求表演者“慧黠知文墨”;(2 )不做准备,即兴题咏人或物,或诗或词或曲;(3 )以含蓄隐喻的方式表达或题咏某人或某事,不直接道出,让观众自己体会所咏对象的特点;(4)经常与商谜、打令等一同出现在酒席上,这也可视为一种酒令。
“合生”一词最早见于《新唐书》,上曰:平一上书谏曰…… 伏见胡乐施于声律,本备四夷之数。比来日益流宕,异曲新声,哀思淫溺。始自王公,稍及闾巷,妖伎胡人街童市子,或言妃主情貌,或列王公名质,咏歌蹈舞,号曰合生。”宋代关于合生的记载见于《夷坚志》曰:江浙间路歧伶女,有慧黠知文墨,能于席上指物题咏应命辄成者,谓之合生。其滑稽含玩讽者谓之乔合生,盖京都遗风也。耐得翁《都城纪胜》“瓦舍众伎”条的记载:合生与起令随令相似,各占一事。宋人高承《事物纪原》也认为:合生之原,起自唐中宗时也。今人亦谓之唱题目。
严敦易认为“合生是说话的一家,他的性质是说中夹入了唱”。陈文申在《醉翁谈录》中也提到:“或名演史,或谓合生”,他据“与起令随令相似”推测,也得出结论认为“合生”应属说话四家之一,认为“一般说来,有两个同类型的故事的都属于合生”。罗烨在《醉翁谈录》也表明:“由是说者纵横四海,驰骋百家。或名演史,或谓合生,或称舌耕,或作挑闪,皆有所据,不敢谬言。”……这些论述都可作为“合生”能与其他三家并列于说话家数的依据。很明显,将“合生”和“讲史”并列,都能强调了它们的“舌耕”,即雄辩,富有口才。
一些学者否定“合生”为宋代“说话四家”之一的原因,是基于“合生”只是一种即兴表演的形式,不具有故事性,因此与“说书”大相径庭。陈汝衡就认为“它可以和说话分庭抗礼,有它的听众,在艺术上有它的特长,但它不是说话,更不是说话四家之一”,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也指出:“因此我认为合生是一种以歌唱诗词为主的口头伎艺,内容很少故事性,实与以故事为主的‘说话’殊途。”其实,他们在本质上都将“说话”和说书等同起来,误解了“说话”的真正内涵。宋代的“说话”并非单指说书即讲故事。瓦舍勾栏中的说话不但强调“说”字的这种形式,而且更强调说的内容。即要求说话人精通诗书和历史典故,能给观众带来愉悦。如上分析,“合生”要强调表演艺人需要精通文墨,要求他们即兴吟诗即“吐谈万卷曲和诗”,而不必要求一定具有故事性。因为这种表演本身就能吸引观众。再比如“说经”,也只是演说佛书和参禅悟道,有些简单的佛教教义的讲说,大部分都不具有故事性,也不能视为说书。那为什么它却能归为“说话四家”之一,而“合生”却因为不具有故事性而将其排除在“说话四家”之外呢?
不将“说铁骑儿”列为说话四家之一的原因,上文已经提到,“银字儿”、“说公案”和“说铁骑儿”均是小说的一种形式。而且这三种形式都侧重故事的曲折,情节的虚幻夸饰,基本符合小说的定义,将它们三者同归到小说的名下是较为合理的。如果将“说铁骑儿”单列为一家,那其余的也单列一家。
至于为什么不把“讲史”即讲演历史故事归入“小说”名下的原因在于,古代的“讲史”,主要目的不在于讲述离奇古怪的故事以吸引听众,而是为了如实讲述历史,在普通市民和百姓间普及历史知识。讲史侧重“写实”,小说侧重“虚构”;讲史一般是长篇,如“说三分”、“讲五代史”等;而小说一般是短篇的故事,这是它们二者的区别所在。因此,笔者同意以鲁迅等为代表的第一种观点即将合生视作宋代说话一大家数。认为说话四家应该是:“小说”(包括银字儿、说公案、说铁骑儿);“说经”;“讲史”;“合生”。“合生”侧重吟唱诗词曲,时常加入滑稽和机警的成分,以引起观众的兴趣。“讲经”是讲述佛门中事,都源于唐代的俗讲。宋人说话四家各有分工,且同时并存。
四:综述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不同的学者所占的立场不同,参考的资料不同,他们对于宋代“说话四家”的观点也就存在极大的分歧,其中最主要的分歧就在是应该把“合生”归为“说话四家”还是把“说铁骑儿”归为“四家”之一?笔者认为,由上文对“合生”定义和特点的归纳、对其来源和具体资料的分析,以及对不同学者的重要论述的总结,笔者认为应将“合生”,置于“小说”、“说经”与“讲史”三家之后,统称为宋代“说话四家”。
诚然,由于历史资料遗存的缺乏,且古人所用术语在今天有很大部分已经偏离了其在当时的确切含义,再加上传抄过程中文字和断句讹误难以避免,学者对于同样的材料从不同的方向上看极可能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我国古代伎艺家数与派系庞杂,对于宋代“说话四家”的考辨历来也是各执一词,且很容易自圆其说。因此,以上观点仅代表笔者个人的看法,要对家数作出具体的规定绝非易事,划分“四大家”是必要的,但是太过纠结牵缠于此,也无益于学术研究的进一步发展。不如像程毅中《宋元话本》主张的“不必硬凑四家之数”和张毅主张的“在争辩的双方都缺乏解决问题的充分根据和理由的情况下,两说或多说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