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你看过这本书没,如果没有看过我希望你能看看,如果看了我不知道你是否将你看后感想记录了没,但是我想把我的读后感写下来。一是基于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真的感想颇多,一是由于我们老师曾说过“不记笔记的读书等于耍流氓。”所以我看书时也喜欢记笔记,或看完后或多或少写点自己的想法。
或许十多年对于我们正在为自己的生活打拼的人来说可能并不漫长,反之我们会感到时间太少,不够我们做自己想做的事,不够干一番大事,但是十年对于一个苦苦等待的人来说那或许将会是永远,对于一个女性来说十年的珍贵就更不能用时间来衡量了。
你是否也曾对某人因一面之缘便心生永恒?你是否也在等待希望那个人某天能记起你亦或是再次见面时能问一句“你还好吗?”
这本书中的女主人公自十三岁的那年的某天见到那个作家后便注定了她的人生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她卑微如尘埃,而他却耀眼的让人无法直视,至少对她来说是这样的。对于她我不知该用伟大来形容还是要用可怜来评价,她把头低到了尘埃里,只因为她爱的人是他。是她错爱了吗?其实并非,因为直至死她都没说过一句后悔。但是从始至终,他都不知道她的名字,当他看完信后,他才知道原来他的生命中曾走过一个邻居的小孩,一位姑娘,想起夜总会的一个女人,但是并不知道他是否将这三个人联系到了一起没,因为即使他想起了他也不知道那是回忆还是梦。
她用一生爱了一个不认识她的陌生人。我不知道是爱情让人变得伟大,还是人在爱情面前就会变得卑微,但是这两种情况对于我这种普普通通的人来说是无法接受的,因为在看完这本书后我很难过。我希望最美的爱情是你喜欢的那个人也恰巧喜欢你,你回眸她(他)便在灯火阑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