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和质权都是当事人协商的结果,一般需要签订书面协议,但是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不需要当事人签订协议,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一方就享有留置权。
《民法典》447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翻译一下就是,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就不还东西,并且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
留置权最常见的场景就是修理场合,比如一个车主去修车,车修好了,车主不给修车费,这时候修车厂就可以扣留车辆直至车主给了修理费为止,而且如果走到诉讼程序,汽车修理费是优先于其他担保物权的。比如一辆车落地30万,抵押贷款15万,车主全责无商业险,一次普通事故修车费15万,然后法院强制拍卖的时候先偿还修车费15万,再去偿还银行贷款。
有人说,什么车落地30万一次普通事故就要15万,那答案肯定是沃尔沃了吧,不是有人说沃尔沃只有在修的时候才感觉是豪车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