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译文】
子夏说:“一个人能够看重贤德而不以女色为重;侍奉父母,能够竭尽全力;服侍君主,能够献出自己的生命;同朋友交往,说话诚实恪守信用。这样的人,尽管他自己说没有学习过,我一定说他已经学习过了。”
【论语别裁】
“色”字,就是态度、形色。
“贤贤易色”意思是:看到学问、修养好,本事大的人,能肃然起敬。
“事君能致其身”的意思是:不论朋友或同事,他跟你感情好,他了解你、认识你,认为非你帮忙不可,而你答应了,那他就是君,你既已答应帮忙朋友完成一件事,就规规矩矩一定尽心,答应了就言而有信。
【感悟】
尊敬有学问有道德有本事的人,并向他们学习。
孝顺父母,在能力之内竭心尽力。
答应的事,要言而有信。
不要读死书,生活中的知识也是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