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学而篇第一 (七)

1·7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译文】

子夏说:“一个人能够看重贤德而不以女色为重;侍奉父母,能够竭尽全力;服侍君主,能够献出自己的生命;同朋友交往,说话诚实恪守信用。这样的人,尽管他自己说没有学习过,我一定说他已经学习过了。”

【论语别裁】

“色”字,就是态度、形色。

“贤贤易色”意思是:看到学问、修养好,本事大的人,能肃然起敬。

“事君能致其身”的意思是:不论朋友或同事,他跟你感情好,他了解你、认识你,认为非你帮忙不可,而你答应了,那他就是君,你既已答应帮忙朋友完成一件事,就规规矩矩一定尽心,答应了就言而有信。

【感悟】

尊敬有学问有道德有本事的人,并向他们学习。

孝顺父母,在能力之内竭心尽力。

答应的事,要言而有信。

不要读死书,生活中的知识也是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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