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有多难?
明明知道对方没道理,胡搅蛮缠,可是考虑到要得到公平得通过漫长的诉讼,你是否还会坚持?
所有人都感觉自己是弱势群体,尤其当面对一个组织的时候。构成组织的是一个个的乌合之众,可就是这些乌合之众形成一个组织的时候让人感觉很强大。
物业公司广为诟病,一个小区品质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物业服务水平的高低,我身边的同事朋友基本没有对居住小区的物业公司满意的。
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给我留下的印象是能坑就坑,能忽悠就忽悠,除了收物业费之外,很难感觉到他们的服务。小区的业主从去年暖气事件之后就喊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换掉现在的物业公司,直到现在还有人在群里喊,然而也只是喊喊而已,物业公司依然在那里。
换掉物业公司的程序太繁琐,换掉物业公司的前提几乎难以实现。所以从一开始我就明白这是一场无意义的抗争。甚至作为一个搞法律的,我都不知道除了换掉物业公司之外,是不是可以向政府部门投诉物业,该向哪个部门投诉,问了一圈,好像是街道办。试了试,没啥效果。
人们都希望他人能够为自己的利益代言,但人们很少为自己的利益主动出头,尤其当自己的利益包含在一个集体的利益中的时候。一方面觉得这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凭什么自己要去得罪人,一方面来自于对主动出头的后果不确定。
这种不确定有着深厚的社会土壤,不讲法律,不讲规则,没有底线,唯利是图。比如物业公司,有个朋友所在的小区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朋友是发起人之一,物业公司直接找到朋友先是威胁,接着利诱,后来直接找了一群混混殴打。公安抓人了,行政拘留了,罚款了,可是业主委员会的事情再没人推动了。
不知道是不是涉黑涉恶案件办多了,有时咋看小区的光头保安队长都像是黑社会,尤其是他掌握车位资源的情况下,一些业主竟然需要给他送礼来获得车位租赁权。
扫黑除恶涵盖的范围很广,但我觉得漏掉了物业公司。以我经历的沙霸案件为例,如果没有物业公司的默许和纵容,这些人连小区都进不了,可是却最终没有追究物业公司相关人员的责任。
有时不作为就是作恶,物业公司本来是靠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获利的企业,可渐渐沦为寄生虫一样的存在,并且时不时地反噬母体。
物业公司一旦进驻某个小区后基本不存在被替换的风险,即使能换掉,整个过程也异常艰难曲折。这样一来物业公司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无论它提供的服务如何糟糕,物业费照收不误,反正没有竞争者,业主别无选择。至于公共区域获得的商业收入更是公然侵吞,与业主无关,服务者变成了主人,服务对象沦为弱势群体。铁打的物业,流水的业主,物业公司俨然成为小区里的霸主,无人敢惹。
互联网时代颠覆了很多东西,服务供应商需要不断讨好服务对象才能生存获利,为何物业公司仿佛被主流商业圈遗忘了,为何没有人出来改变现状,提升人们的居住服务体验。
我能想到的最靠谱的方法就是,努力赚钱买高档社区的房子,看在钱的份上,那里的物业应该会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