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有个姓林的寡妇,丈夫去世得早,然而她并没有再嫁,与年幼的儿子相依为命,日子过得很是艰难,常常揭不开锅。运气好的话,能挖到些野菜勉强度日。
有一天,林氏外出挖野菜,不知不觉走到一大片番茄地,地上红红火火,长满了番茄。想到五岁的儿子饿了两天,林氏心里冒出一个念头。
她左顾右盼,确定四周没有人后,径直走进番茄地,快速摘下两个番茄,用围身的布兰包好。
不料,林氏起身准备离开时,却看见一个人气冲冲地跑过来,一把夺过她手里的番茄。
来人正是番茄地的主人,名叫李三,是个单身汉。
他恶狠狠地瞪着林氏说:“胆子不小,竟然敢偷我的番茄。三天之内,要是不拿五两银子过来赔偿,我就抓你去报官。”说完,没等林氏解释,李三就骂骂咧咧地走了。
林氏一向胆小怕事,身无分文的她一听要赔五两银子,吓得痛哭起来。
有个书生恰巧路过,见到路边的林氏哭得如此凄凉,便上前询问。
书生了解情况后,十分同情林氏,知道她无力赔偿,便替她写了一纸状书,叮嘱她要是县官传唤她到公堂,就将状书递给县官查看。
三天后,李三没见林氏来赔钱,果真将她告到官府。县官当即派人将林氏传上公堂。
林氏哪见过这种场面,怯生生地来到公堂,跪在堂下。
县官问她:“林氏,李三告你偷他的番茄,可有此事?”
林氏一听,急忙将书生写的状书呈上。县官接过状书,只见上面写着:
家穷如洗无粮米,挖点野菜来充饥。
光棍见色起歹意,强拉布兰惹是非,
因奸不成施恶计,诬告偷茹望明鉴。
县官边看状书,边抬眼看了看林氏和李三。而后,他令人将状书递给李三。
李三看完大喊“冤枉。”然而,林氏的布兰就在他那里,他又没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
这时,县官心想:林氏偷番茄这件事很可疑;而林氏年纪轻轻,样貌身材都不错,又是寡妇,身为单身汉的李三对她有非分之想也是有可能的,但是不是用强,这个也很可疑。
再看林氏和李三的面相,县官觉得两人都不是狡猾善辩的人,于是决定一碗水端平,从轻发落。
随即,县官挥笔写下判决书:
年轻寡妇貌如花,三十光棍未成家。
强奸偷茹证不足,布兰被夺难辩白。
判罚蕃茹一百斤,了结此案各回家。
李三听完县官的判决,没有再进一步申诉,只是自认倒霉。他回到家后,挑了一百斤番茄径直送到林氏家中。
虽然不用赔五两银子是件开心的事,但是林氏的心里一直惴惴不安。本就是她偷了别人的番茄,却反过来诬告别人轻薄她,实在不该。
在看见李三挑着一百斤番茄来到她家门前后,林氏的愧疚感更是上升到了极点。她拒绝收下番茄,还不断跟李三道歉。
见状,李三也是感动。如今亲眼看见林氏的家境这么困难,年幼的儿子胆怯地躲在林氏的身后,李三明白她偷番茄是情有可原,也觉得自己索要五两银子作为赔偿有些过分了。
李三径直将番茄放下就走了。从此,李三常常到林氏家里帮忙,脏活累活全都包了。
林氏无以为报,因此常常帮李三洗衣做饭,缝缝补补。久而久之,两人日久生情,最终结成一对美满夫妻。
改编自《民间故事》。关注@心言笑语 一起听故事,悟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