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那個冬天,我和朋友在春節前坐上去往北京的火車參加一個讀書的冬令營。現在一轉眼,馬上就十年了。那年我大一,進入大學的學習,人生經歷的單純,一些簡單的感情挫折再加上自己對所學的法律專業的無興趣,生命一度進入無止境的迷茫和痛苦之中。當一個人內心沒有力量和方向,而外在環境又不能給予向上一提時,人是容易墮落的。時間再往前走,高考結束後,我完全自我放飛,便和表姐一起去了內蒙打工,那時還有兩個姐姐在那里辦了補習班。白天我倆在飯店工作,晚上便回去和姐姐們休息,玩耍。在飯店時,不僅可以工作,還結交了一些朋友。從那時起開始對生活才有一點體會。有一個女孩,和一個男生發生了關係,(羞惡之心)一開始那個男生不承認,後來女孩懷孕了,有一次她哭著說完打掉孩子……我們勸說,但她很悲觀。後來的後來聽說她倆結婚了,還算是幸福。心裡終於鬆了一口氣。還有兩個男孩,一個是東北的,另一個好像是陝西的。生活還算積極,但是很難有質的改變。我似乎對現實有一些理解。但此時不得不說那段時光是我生命中最純粹快樂的,沒有任何目的。後來高考成績出來,考的自己清楚,本來打算出來工作,因為又有這般生活的經歷,我開始思考了,人的一生就是如此麼。我想看到一些新的道路。於是又改變了自己的想法,繼續讀書。因為人是環境的產物。
只是人到了一定的階段,有一定的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