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对出轨选择原谅时,很容易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道德优越感“施舍”对方,仿佛给了对方巨大的恩惠。同时,还会伴随着一个附加条件——要求对方彻底跟那个人断开,且永远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就算对方真的愿意给出这样的保证,这个保证真的有意义吗?就像很多孩子犯错,父母严厉批评后,孩子说“再也不犯了”。然而,孩子过段时间可能又会犯和上次同样的错误。
要求一个犯错误的人给出一个“再也不犯”这种做法非常普遍,所以几乎没有人质疑这种做法是不是真的有价值。事实上,要求保证,其实是占据某种优势的人向另一个方强行索取的行为。
越是没有安全感的人,越喜欢控制,也就越喜欢要一些保证类的东西,无论是文字的还是口头上的。似乎得到了一个保证,就真的得到了感情的免死金牌。事实上,承诺和保证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人的内在是有很多分裂的——内在父母和内在小孩、社会人格和阴影人格在不断地发生冲突和相互拉扯。保证的时候是真心的,做不到也是真心的。
我们需要明白有意愿是一回事,有没有能力做到又是另外一回事。连你自己都常常会在原谅还是决裂中左右摇摆,无法做到自己所期待的坚定、平和。信任同样是种能力,不是头脑有个意愿想信任就能信任的。所有的信任来自自己内心有种坚实、强烈的笃定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