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小顺家里迎来了一名客人,那是一位城市报的记者,她拿出自己的手机给围上来的几人看了上面的一张照片。
这张照片的背景是一个极度落后的小山村,在照片里四处都是荒山,只有远处隐约间可以看到一个规模很小的村落,一排排平矮的小楼紧凑在一起。一条黄土压成的小路上有一个女人正对着镜头傻笑。
“是她,我认得她脸上的那颗痣,虽然已经过去了二十年,她也完全变了模样,但我肯定她是我的姐姐余明玉。”
当余小顺看到那张照片的上的人之后,情绪变得异常激动,他的眼眶里不自觉地渗透出泪水来,正控制不住地往下滴落。
“二十年啊,整整二十年,我们找了她二十年,当初她失踪的时候才二十多岁,现在二十年过去,她怎么老成了这个样子?”
照片里的女人穿着破旧的衣裳,脸上尽是沧桑,看上去像是一位五十来岁的老人。她的眼眸浑浊,没有一丝灵气,看上去懵懵懂懂,又好似痴呆。
“她在哪,能告诉我们吗,我们要接她回家。”
余小顺摸着眼泪,拉住了记者的手,浑身都在颤抖。
家中其余的几人也纷纷点头,眼神里都带着激动的神色。他们不知道走失的余明玉在这二十年里经历了什么,当初又为什么离他们而去,这一切的一切似乎有了解开谜题的希望。
“我是在一次采访中偶然看到的,刚好在不久前你们联系过我,提供了余明玉失踪前的照片,我觉得她们长得挺像,所以就留了个心眼,给她拍了这张照片,既然你们这么确定这个女人就是你们的亲人,我可以带你们去找她。”
记者落玉恒郑重地点点头,脸上带着一丝兴奋。身为记者的她敏锐地嗅到了一丝大新闻的气息,关于这件事她可以单独开一篇报道,这关乎着她是否能升为主任。在记者这个位置呆了十几年,也是时候往上爬一爬了,这件事如果能好好报道,必定会成为一个爆款。
当然她做这件事也不仅仅是因为如此,更多的是出于一个新闻人的职业素养,他们有着自己的行为准则,在报道新闻的同时也能做一件大功德的好事,也算是双喜临门。
“当然,我也打听过,余明玉她现在已经是几个孩子的母亲,从村子里的人口中得知,她这些年脑子一直不太清醒,我不确定她是否还记得你们。”
“什么,她生了几个孩子?到底是什么人家会这样对待一个意识不明的人,难道她就沦为了那一家的生育工具吗?我一定要找到她,给她讨个说法。”
余小顺的家人听到这个消息,脸色顿时一变,他们无法想象这二十年里,他们的女儿、姐姐、姑姑到底都经历了些什么。
“你们先别激动,咱们约好一个时间一起出发,但是我有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
“我希望到时候我能作一个独家的专访,你们不能联系其他的媒体。”
“当然,如果真的找回来了明玉,你可是我们家的大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