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被认为是西方社会的最核心的特质。东西文化比较学上说,西方文化强调人是单独的个体,每个人都是自由的,因而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中国文化则强调人是在社会关系中的一个节点,因而每个人都要做符合自己地位身份的事情,自由这个词或者类似的词在中国文化中很少很少出现。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这是近代关于自由的最著名的一段话。对自由的理解有许许多多种,每个人都对自由有独特的理解,几乎所有人都承认:人是自己的主人,人能凭自己的意志自由做出选择。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美国学者沙姆哈里斯写得《自由意志 用科学为善恶作了断》,我对自由有了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本书否定了自由意志的客观存在,认为自由意志只是一种幻想,自由意志一词所描绘的不过是这样一种感觉:某些心理活动出现在我们的意识之中,并且得到我们自身的认同。
为什么这么说呢?就像弗洛伊德所说人的意识分潜意识和显意识两大类,人能觉察到的意思就是显意识,这只占整个意识中极小极小的一部分,而人的所有行为是由占绝大部分的潜意识所决定。潜意识的内容主要有两大块。一块是由基因遗传所决定的生物本能,一块是后天养成的,主要是由生存环境所决定的。这两块内容根本上说都不是由自我所决定的。
现在的认知心理学研究也表明,人的心理在三秒钟之前头脑的生理活动已经先有了。所谓人的意识实际上只是人的头脑的生理活动的一种显现,人是自己思想的见证者,而不是思想的创造者,生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