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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两场冲击
字数:2504
时间:2017-3-7
1.
平安夜当天,西城的老同学聚会,分开那么久,谁是牵头组织者早已不再重要,因为这个角色的人选几乎每年都会变。
能当组织者的人一定是觉得自己在过去的一年中混得可以,膨胀感十足,才会迫不及待地昭告天下。我从未有过这种殊荣,因为,我没混好。尤其是我在高中时还是当之无愧的优秀学生,这种聚会更让我尴尬不已。
大家都工作了,或多或少赚了工资,能承担的也多了,不会再像以前饿鬼投胎似地跟自助餐去较劲。组织者挑选了一家西餐厅,并在班级的QQ群里宣布:大家到时候尽量都来啊,会有三年前和我们断了联系的神秘人物出席,她今天刚回国。
我心里猛然一沉,算算日子,袁小丽也该回来了。这次聚会,我要参加,哪怕因为收入差距悬殊被弄得再下不来台,我也不能再逃避。
内心的某种渴望在作祟,折腾的我坐立不安,我决定早点去餐厅附近逛逛,或许可以与同样早到的她在shopping mall中邂逅,但我高估了自己作为一个男人的逛街能力,不到半个小时,我就百无聊赖地进了一家书店。
书架最显眼的位置上,安放着一些摆成了螺旋状,拾级而上的书籍。
它们的主色是绿、白两色,搭配得天衣无缝,那是一本32开本的漫画,名叫《那些我多么渴望重来一次的日子》。
前段时间,我确实无意间在网络上瞥见过这部连载漫画,有些印象,只是当时这个充满伤感气息的名字让我对其敬而远之。没想到不声不响下,都印书发行了。
不时有人在我身边驻足,拿起一本,翻阅几页后便将其带去了收银台。
真有那么好看?
好奇心的驱使下,我鬼使神差般地也拿起一本,捧在手中摩挲着白卡封面,准备深吸一口气后就投入到这份伤感的气息中,打发这一下午的无聊时光。
作者的笔名叫岁月静和,我暗笑她用词不当,明明有个词叫岁月静好,作者简介中没有太多关于她的来历信息,只写着她是一个经历过很多事情的女生。
我翻到了内文的第一页,是最普通不过的四格漫画:两个主人公,一男一女,男孩儿叫和煦,女孩儿叫静月。绿得快要滴出水的杨树树叶在布满繁星的夜空下摇曳着,他们挽着各自母亲的手好奇地打量着对方,在四岁的那一年邂逅。
第二页:和煦与静月分别搬家,又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重逢。
我的心被什么东西重重撞击了一下,舔了一下干裂的嘴唇后,我手忙脚乱地往后翻看着,每页只停留几秒,因为我对漫画中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了如指掌。
和煦被小学班主任留堂,静月给他送来饺子;和煦多次被老师刁难,静月爱莫能助地独自伤心;初中后和煦跟侮辱静月的学生打架,他的英语成绩有了起色。
当我翻到最后几页时,果然,那片校园西墙上大片的、像海浪般起伏的绿色爬山虎出现了,他们背对日头,并肩坐在了仿佛静止的时光中。
在幼儿园中我对冯静说过最喜欢绿色,她说她最喜欢白色,对此,我与她同样记忆深刻。
全书的最后是一篇后记,她写道:我曾经对那个男孩说过,文字太死,没有生命,画有灵性,是活的,所以我在大学里选择学绘画设计,现在看来,还是要借助死板的文字为这本书收尾。
就像有些东西,本就无可替代。
最开始,我在网上画这些,只是想缅怀一下自己的青春,画来画去也只画了这一小部分,还杂糅着童年的一些经历。
有很多读者问我,为什么只画到初中毕业就没有下文了?青春应该是在16岁开始才会真正的轰轰烈烈吗?还会接着画吗?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他们,因为我现在还没决定,看到自己的作品为大家认可,我很欣喜,但说来可笑,青春本来如此美好的一段往事,我如果再画下去可能会很痛苦。
和煦是一种阳光下的状态,有微风,有飘起的柳梢。静月是夜幕下的印象,有皎云,有静止的潮海。
或许,他们在一起才是名正言顺,毫不违和,然而,一天中只有24个小时,他们“习性”不同,一方注定在对方出现时要退居幕后。
我祝他在没有我的日子里,依旧安好,幸福。
2.
那几滴眼泪是有份量的,它们砸落到我手中的书上时发出了清晰的“啪嗒”声,像一团滴入清水中的墨汁一样,浓重地散开。书上起了一层“纸泥”,用手一蹭,纸张仿佛也薄了一层。我强行按住自己的泪腺,眼泪却愈加汹涌。
“哎,你怎么回事,把书弄成这样?你得买!”一个看出了我异常表现的店员快步走了过来,嚷嚷着。
“好,我买,我买……”我慌乱地答应着,翻找着口袋里的钱包。
她的态度缓和了一些,“这是我们店的畅销书,听说作者是咱们J市人。”
我精神恍惚地站在原地,看着她把翻乱的书籍重新码放整齐,拿着书走向了收银台。
当我敲响冯静家的防盗门时,出来了一个小伙子,他狐疑地看了我两眼,说:“这房子我买了,原来那一家三口早搬走了,我都在这儿住了大半年了。”
大半年?我哑然失笑,原来我已经那么久不和冯静联系了。
我攥着手机,坐在楼道里的台阶上发愣,一遍遍翻动没有几个人的通讯录。爸妈,本机,接下来是达令,然后就是冯静。我第一次注意到她们两个的名字离的那么近,并且冯静刚刚用她的青春绘本在我心里掀起一场波澜壮阔,晚上我就要在时隔三年后再次与袁小丽相见,那时我的心里一定也不会平静。
一天之内接连遭受两场如洪峰般猛烈的情感冲击,这,难道就是天意?
前来参加聚会的不到十个人,组织者大失所望,那顿饭吃得意兴阑珊。全然没了往日里聚会的那种疯狂,不是大家闹不动了,是不想闹了。
“你们觉得他们家的帕尔玛火腿怎么样?”组织者睥睨四周,没人接茬,他自鸣得意地嘟囔着,“可惜老了一些。”
他让我想起了四年前的那个圣诞节,在袁小丽家,她妈用经常过圣诞节的知识储备给我好好上了一课,也是在那时,我得知了袁小丽有出国的打算。
“这个火鸡就得蘸蔓柠梅酱吃才搭,嗯,perfect!”组织者叉起一片肉放进了嘴中,意犹未尽地轻吟一声。
看着他自我陶醉的样子,我有些反胃。
“和全世界最贵的伊比利亚火腿比起来,帕尔玛火腿算什么?还有,哥哥,你刚才蘸的那叫蔓越莓,不叫蔓柠梅。”
我用从袁小丽家过圣诞时学到的皮毛知识心平气和地告诉组织者:你大爷永远是你大爷。
他有些慌乱,面子上挂不住,沉下了脸。一个电话替他解了围,他嗯啊两句挂掉,告诉我们神秘人物即将大驾光临,他要去接一下。
突然,我刚找回来汹涌气势无影无踪,她要出现了,怎么办?我还没有准备好。我焦躁地请坐在旁边的人看我脸上有没有残留的酱汁,双手无处安放,撑着桌子或者搭在双膝上都让我感到有些别扭。
当我还在为此纠结时,餐厅的门开了,一股裹挟着小雪的风钻了进来,吹得我脊背一凉,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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