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约伯记》22章中看到以利法对约伯的指责,这是一篇逻辑严密的论文,这章里看到的是一个大义凛然的以利法去劝勉一个在苦难处境中的约伯,他的出发点是要帮助约伯,自己却陷在错误之中,接下来笔者来分析以利法的论证结构。
一. 以利法的指责
1. 以利法的立论:人的行为不能取悦于神 1-4节
以利法用人的行为无法来取悦神开始他的辩论,以利法说神是全能者,所以人的智慧无法取悦神,人自以为公义和行为也不能叫神喜悦,这里既是以利法的立论和引言也是在驳斥前面约伯的叙述中似乎对神的指责和埋怨,因为神似乎对道德败坏者无视以及神对自己的不公。 在这段的叙述中以利法对神的属性认识是非常到位的,神是智慧的也是全能的,以利法对人在神前的定位也非常的准确,不论是谁,没有人可以用自己的好行为来取悦神,神不会因为约伯的行为完全来审判约伯。
2. 以利法的推论:因犯罪被审判带来苦难 5-20节
接下来以利法指责了约伯所犯的罪,包括约伯欺压穷人,强取豪夺、不怜悯有需要的人所以遭遇了灾难。神虽然在高天之上,但神的眼睛并没有被蒙蔽,神的眼目照样遍察全地,恶人的行为不能逃过神的审判,所以人不能行恶人的道,恶人虽然暂时富足,但是神的审判很快临到,义人会因神的审判而欢呼。 在这段的论证中以利法人为约伯一定犯了这些招致神的审判,以至于约伯陷在苦难之中,在以利法观念中人只有犯了这些大罪才会招致约伯这么大的痛苦。
3.以利法的结论:要悔改蒙神的喜悦 21-30节
最后的结论是约伯要认识神就能蒙福,悔改归向神,必蒙悦纳,放弃世俗的贪恋,以神为乐神就使你得满足,来到神前向神祈求,神必垂听,纵使遭遇了困苦,神也必搭救。 以利法对罪人在神面前该有的态度也做出了说明,劝约伯悔改,神就会赐福。
二. 以利法的错误
虽然以利法的立论正确,结论也没有问题,但是以利法在论证中却是用结果推原因的,所以就毫不客气的指责了约伯,虽然指责没有什么依据,但是以利法显然认为约伯的遭受的痛苦就是这样的原因引起的,因为在普通律里犯罪会带来苦难,而约伯显然在极大的苦难里,所以是一定是约伯犯罪带来现在的结果。这样的做法如同成功神学中的逻辑:神是乐意赐福给神的百姓或者义人,所以神的百姓就一定会获得成功,凡事亨通,反之若是你不成功一定是你有问题,这是非常可怕的一种逻辑,把普通律当做唯一律,用自以为的道德制高点去看待苦难中的人,甚至认为你受苦是罪有应得。
我们需要反思,我们是否也如同以利法一样,把普通律当成唯一律,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肆意的去指责那些在痛苦和患难中的人,似乎觉得我没有遭受灾难是因为我比你好,你受苦是因为你犯罪,所以就得出结论需要悔改归向神。虽然立论很对,结果很对,但是遗憾的是人把自己排除在罪人的范围之外而去指责别人的犯罪,失去怜悯的心肠,在人的苦难上显出自己的优越,给本来已经在苦难环境中的人带来更大的心灵伤害。求神来怜悯我们,我们有没有犯以利法式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