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刚刚打开豆瓣看到一篇文章,关于前段时间奇葩说的一个辩题是婚姻要不要实行七年制的婚约,以前听说过南美的一个国家,奉行终身婚姻一旦结婚便不准离婚。我在想婚姻的价值和意义会因为这期限有所不同吗?结婚在理想的状态下应该是爱情的产物,在不得不妥协的现实中也有一些是契约的产。问过周围已经结婚的人们结婚的感受,回答中无不透着疲惫与愤怒,说如果再有一次选择可能不会选择当前的这个人。至于为什么当初会选择眼前人,总有一个原因是早晚都要结婚,这个人当初看着还不赖况且岁月已没有多少时间让人继续选择。这些回答,让人难以对婚姻产生美好憧憬,仿佛它就是你人生的一个任务,来,完成它就好了。
机械的按照他人的想法过好自己的一生,在我看来再可悲不过了,然而在我们当前一个同质化严重的社会,不循规蹈矩的人生需要极大勇气和足够的能力。始终认为人的一生是需要一场怦然心动的爱情,不需要仓促决定将错就错的婚姻。
看过的一篇文章中说伴侣应该是黑暗中并肩行走的两个人,不必靠得太近,心心相印不过是我们的一厢情愿,是不可能的,即使可能,任何人也无权对别人提出这种要求。因为“不仅存在着肉体上的羞耻,而且还存在着精神上的羞耻,我们应当尊重它。心灵也有外衣,我们不应当脱掉它”。按照这一思路,在亲情与爱情,这些亲密关系当中我们不能强求别人的理解或是绝对的坦诚。我们应当作为前行路上的伙伴,努力的靠近彼此并保持自己的不同。
忽然有些感慨,不吐不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