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戴着大墨镜,你戴着遮阳帽。你刚好到,我迎步走上,露出晒黑的脸,和洁白的牙齿,相视会心一笑。
你说我们认识多久了?
一年?两年?四年?……
其实我清楚地记得我们认识时的情形,但是还是忍不住要考一考你。
你有时候说五年,有时候说一年,被白眼碾压过几次后,于是机灵地找到了标准答案,好多年啦!
听上去有点天长地久的意思,我陶醉地微闭上眼睛,眼帘外是温暖的阳光与和煦的春风。
是啊!好多年前,我见你第一眼,跟现在一模一样。
一样的嬉笑爱闹,一样对什么都特有兴趣,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也像个长大了的孩子。
看,我这么说起你,心里都涌起一股甜蜜。
你一定是知道的。
于是你笑了。每次我无意中说到的关于你的细节,可能自己都没那么在意,可是经由另一个人认真地说出来,你知道那是什么。
我也知道。
我喜欢你的知道。我当然知道啊!你的眼睛和嘴角清清楚楚写着啊!
知道却不说破,很享受这样的战栗,一点一点流淌过每一支毛细血管。
也绝不刨根问底,一探究竟,但还是喜欢听你表白。
那是我听过的最好听的话,我悄悄地录了音,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喜欢这样的你,认真生活,开怀大笑。哪怕你笑得这么猥琐却又洋洋得意。
对啊,我们探讨怎样切出来又细又均匀的土豆丝,你画的红富士苹果看着真想让人咬一口,一脸认真地捋捋狗毛,说真的,你的手看上去可不怎么艺术。
不像我的,修长白皙,骨节均匀。可是我这双手,除了写写画画,真的不如你的手那么温暖,还富于行为艺术。

大叔说我爱屋及乌,这是我听见关于爱情的最高评价。
被我荣幸地躺枪,心里满满的都是幸福。
看着经由过你的一切,都觉得亲切,哪怕那些不堪的过往,那些都是如今的你的一部分啊!
所以,真的喜欢,怎么可以剔除了骨头和刺,单单留下皮肉啊!
春风荡漾的下午,吃饱了都能让人睡着。放下碗筷,你睡眼迷离地给我说了几次。真担心你今后吃到一半,说到一半,就睡着倒在餐桌上,脸上粘着饭粒,挂着菜汤。
就算那样我也不担心,我会哈哈笑着先拍照,再细细端详。怕你着凉,却绝不叫醒你。拿过一条毯子,轻轻搭在你的身上。然后,我蹑手蹑脚地,走到你的对面坐下,屏息静气,看看你突然跌入梦境,又莫名醒来,四顾地擦擦口水的样子。
那些我记忆中的企鹅小姐,和睡不醒小姐,都幻化成了你,可是你是男的,今后会长成一个老头子,但绝不是糟老头子。
你告诉我你的心愿,九十岁的时候还要向往二十五岁的爱情。
说完一脸倔强,又一脸得意地昂起下巴。
哈哈哈哈哈哈哈,真棒!
我就喜欢这样的你,倔强如驴,又坚硬似铁。哪怕你九十岁的时候,我早已不是二十五岁。可是我就喜欢看你追赶太阳的样子,我一定迎着刺眼的第一缕阳光,拉着金灿灿的你。
可是陪伴你的那个狗,它的神情比我还要忧郁。出了门只顾撒欢,绝对忘了自己是狗。它跟你真像啊,一路只顾向前奔跑。
它疯的样子像极了你,连坑也没看见。于是它大步掉进了坑,抬头望向你,忧郁的大眼睛和湿漉漉的眸子默默地对视。
你伸下手去拉它,它却够你不着。于是你也跳下坑去,抱起了它。帮狗离开了坑,然后再爬出了你。
你说着这一切的时候,脸上也流淌着幸福。那是牵挂,还是陪伴,比如此刻的我和你。
我喜欢我们这么絮絮叨叨,闲话家常。用心描述每个瞬间,观察对方的每个表情,连脸上的小小抓痕,都恨不能回转过去,抚平了舒展了它。
没想过轰轰烈烈,甚至不去想来日方长。
那一次灾难后我留言,我在,你也在,这样就够了。
然后你留言,你在。
我想,我懂。而且,我知道,你也懂。
这样就够了。
想过这样的日常。我,你,狗,或者遛弯,或者散步,或者只是消消食,走在夕阳西下的路上。
不。你打断我。顺序应该是这样,狗,你,我,走在夕阳西下,回家的路上。
我莞尔一笑,你说的对!
亲爱的,你说的对!你说的都对!我们一定要活成最开心,最快乐的狗!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