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女士在四川一家火锅店就餐,邻桌的男顾客在吸烟,肖女士劝阻之后,对方举起杯子向她泼水,还对肖女士同行的男士讲:你不抽烟就代表你不是男人!
餐馆算不算公众场合?不吸烟的人有没有权利要求吸烟的人停止吸烟?你怎么看?
一、餐馆吸烟?小意思!
说起来吸烟这个事情,我也算是一个老烟民了,作为一个曾经吸烟14年的烟民, 我能体会过吸烟者和不吸烟者双方的感受。
因为培训的工作性质,走南闯北,见过各地的烟民,说实话,在我走遍全国的旅程当中,餐馆吸烟,都是小意思。
我曾经在西部的某个省份乘坐大巴,你可能想象不到的是:整个大巴里的男士几乎都在吸烟,只有个别一两个乘客没有吸!
当时我就惊呆了,你想象一下:几十个人一起吸烟,还是在密闭的环境下,大巴只能开后排两个窗,估计从外面看,这辆大巴跟着火了一样在冒烟,不知道的人,估计都要报警了。
我还碰到过有的人在电梯里吸烟,这种情况就不限于内陆省份了,全国各地几乎都有这样的情况,而且有时候还是在高档的酒店。
至于上面提到的餐厅,更是司空见惯了,对于很多的烟民来说,吃饭的时候来上一支烟,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你闻不得烟味儿?可以出去啊!
还有的人指出:餐馆老板出了房租,餐馆就不算是公众场所,因此老板有权利决定顾客是否能在店里吸烟,公权力不该管这个事。
二、谁愿意闻二手烟?
虽然我已经戒烟很久了,可是哪怕是在做烟民的那段岁月里,我也不喜欢吸二手烟,包括我自己的二手烟。
我从来不在家人的面前吸烟,更不会在密闭的环境内吸烟,如果我想要吸烟,最多在楼梯间或者是天台上吸,要么就走出大楼去吸,电梯间或者是饭店,在我看来都不是可以吸烟的场所。
我深深地知道吸烟是一种陋习,是我还不够自律的表现,吸烟的时候,我享受尼古丁带来的快感,但我不希望因为我享受快感,就把糟糕的体验带给身边的人,哪怕对方仅仅是一个陌生人。
从法理的角度讲,2014年送审的《禁烟条例》,仍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普及,但全已经有很多城市出台了严格的禁烟法令,禁烟是有法律依据的。
从民意的角度讲,根据2018年成人烟草调查的统计结果显示,90%的受访者赞成在室内公众场所禁烟,禁烟这件事情深得人心。
从个人角度来讲,在电梯、交通工具等密闭的环境当中吸烟,与图财害命无异,会受到道德谴责,甚至严重的情况,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比如说在高铁和飞机等交通工具上吸烟,除了罚款之外,还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
至于餐厅属于个人产权,不算公众场所,这样的傻话,咱们也就当个笑话听,不用讨论了,营业餐厅不算公众场所?是在搞笑吗?
而且公共健康这事,就应该公权力去管理,指望个人自觉,还不如直接放弃。
三、遇到这事儿怎么办?
说实话,法律归法律,道德归道德,生活当中,就有这么一些人不顾法律和道德,真碰上这样的事情,还真需要好好思考一下怎么处理才行。
首先,从道义上来说,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人,肯定是不道德的,应该受到谴责,甚至在已经出台控烟条例的城市中,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次,是在具体的方法上,遇到这样的事情不建议当面与对方发生冲突。
因为偶尔吸二手烟,不至于立刻对身体健康产生严重的危害,但是直接与对方发生语言、甚至是肢体上的冲突,危害可是当下就会显现的了。
遇到这样的情况,我建议及时寻求店家的处理,如果店家不作为的话,可以拨打举报电话,留好相关证据,等待执法机关后续的处理。
像视频当中肖女士的行为,我个人认为是不可取的,公众场合吸烟还不听劝阻的人,通常都没脸没皮,缺乏道德感。
和这样不知廉耻的人发生争执,万一对方做出冲动的事情,比如泼的是热热的火锅油,而不是水的话,恐怕肖女士就追悔莫及了。
尤其是带着一家老小在外面就餐,万一遭受了对方肢体上的暴力,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暴力带来的伤害和二手烟的危害相比,简直可以忽略不计。
退一万步说,咱们有成龙或者李连杰的功力,能把对方的几个人全都打趴、打服、甚至打到医院里,按照现有的判罚案例,只会当做寻衅滋事处理,赔钱不说,还要糟心。
最后,如果发现店家实在不作为,或者是劝阻无效,建议36计走为上计,既然我们无法忍受这样的行为,还是尽快远离的好,眼不见为净不是吗?
尾声
在室内公共场所遭遇二手烟,我们有没有权利叫停对方?答案是有的。
真理确实掌握在我们的手里,但是伤害别人的权利,却掌握在对方的手里。
要不要亲自去叫停对方,我建议还是要考虑考虑,先保护好自己。
你是如何看待这件事情?
这位老铁,都看到这了↓来个关注呗?!
往期回顾:
我是明少,好讲师大赛冠军导师,周一到周五分享职场洞见,周六日分享生活点滴,欢迎你关注我,职场打怪找明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