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你,何其有幸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是不是所有的暗恋都是一个模样:忐忑是一个人;高兴是一个人;悲伤是一个人;手足无措是一个人;胡思乱想是一个人。暗恋,就好像是两个人的故事,一个人的记忆。

以前的以前,我曾许下过一个愿景:希望我暗恋的,初恋的,相爱的,结婚的,相守的,都只是你。我不要别人,我只要你,那个可以与我携手共度余生的你。

现如今,我的暗恋来了。

第一次见你,是在学校里的轩客会。

我已记不大清当时是什么光景。只依稀记得,那天的阳光很灿烂,书香很足,音乐很动听,你,很好。

千万人之中,不多不少。偏偏是你,恰巧长成了我喜欢的样子。

一直喜欢那种干干净净的男生,可以很沉默,也可以很聒噪。这样,你就可以在我想要对你说话的时候细细聆听,在我沉默的时候,对我细数说不完的生活。我想,我的沉默、聒噪,只有你看全了而已。

第一印象是你很高。约摸可以凑成传说当中的最萌身高差。你可以拿到书架最高一层的书,然后不费吹灰之力地放回去。而我,垫直了脚,也只能摸得到它的下面一层。你借了两本书,一本书名不详,一本是《骸骨之城》。我看不大懂,但还是硬着头皮借了一本。

从此以后,我跑书店跑得更勤了,基本一天一次。也看了不少书,其中印象最深的是这么一句:你相信吗,有些人就是为了找你,才去你们相遇的地方。

第二次见你,是在文具店正当无聊时。不经意的抬头,你就闯进了我的视野,莽莽撞撞,没有一丝犹豫。那时的我,眯着两百度的眼睛,仔仔细细地瞅着,用书中的一句话说:像是要把你的眉眼刻在心尖尖上。有些矫情,对吧,但真的,就是这么一个理儿。

第三次见你,是在今天,学校超市里。你在靠窗的桌椅前看书。天黑黑,玻璃反射着屋里的光,落在你的发梢,真的好久不见。

有人说,前世的三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我想,我上辈子一定比你多回头的一次,不然怎么这么巧,三次你都进入了我的眼中。不偏不倚,不多不少,恰是今朝。

我佯装淡定地进了超市,买了一盒牛奶,也在你后方的桌子坐定。没有人知道我有多紧张,我只觉得,这个模样,大抵是比高考查分数的那一刻还要紧张半分吧。反正我翻过的十几页书,我是没读进半个标点符号。一坐,就是一个小时。

在没有准备好之前,我得把我的这些心思小心翼翼地放在一个盒子里,别让它们丢了,跑了,散了。某一天,我想不起来的时候,也可以拿出来看看,瞅着瞅着,或许就记起了你当时的模样。

暗恋是两个人的故事,一个人的记忆。我足够幸运,遇见了你。所以,在幸运彼端的你,慢着些,等着我,等我长成自己喜欢的样子,我就会向你慢慢靠近。

当你累了的时候,请记得,我在老地方,等你。

遇见你,何其有幸。



余生,请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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