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是个男生,应该也很酷吧,
瘦腿的牛仔裤扔到一边,换成宽松的,
就找一个松弛的心,
包里没有纸巾和化妆品。
梦里,和你看见最美的日落光影,
却没有带相机。
捡起一块镂空雕刻的石头,
在光里就发现了惊异,
看见
一个国王和王妃的剪影,
你拿去交给它的主人,
我应该笑还是哭...
签字的钢笔没有水了,
用荧光笔写下签名.
原来,
荧光比得签名也好看得可以。
娃的另一颗门牙又开始动了,
“妈妈,今天我得趴着睡了,”
我怕牙齿掉进喉咙里。
时光奢侈,
还是个人愚钝,这年头居然还有人手缝衣服,
象手写的信件那样惹人异样的注目。
没错,我偶尔就是个疯子,
其实很简单,一天里的一些碎片时间搞定,
这么看来比打毛衣倒是快多了。
至少是一件可以一直珍藏的物品,
不是说把时间浪费在美好得事件上吗,
为她这样做得过程,觉得各种美好。
天气依然抓着夏天的尾巴不肯放,
我却想着那些宽宽长长的大毛衣..
秋天,快来把,
然后让我忘记那个石头里的王妃...
爱是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