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君,我的小学同学。不知道他的父母是出于何种目的,给他起了这样一个“明镜高悬”的名字,可我们却喜欢反其意而行,唤他“昏君”。
他的所作所为确实对得起这个称呼,他与同村的几个男孩子称兄道弟,并称王称霸。他们会在女生跳皮筋时一通捣乱,也会在我的凳子上扎一根青刺,等我落座。
他的长相帅气,皮肤黝黑算是美中不足。他是属羊的人,只记得他十二周岁那天,地面落了一层薄薄的雪。我们总是迟迟相遇,在那个随意八卦的年纪里。
学校的围墙外,有一个小池塘,这是个避暑的胜地。池塘边的杨树上,知了仍是不知疲倦的叫着,扰乱了大人的心神,教室里没有电扇,我们也是坐立不安的,索性来池塘边吹风。我坐在树藤上,把弄我的扇子,上面印有一首"莫生气"。到如今,我还背的下来:“人生就像一场戏,因为有缘才相聚。相扶到老不容易,是否更该去珍惜。为了小事发脾气,回头想想又何必。别人生气我不气,气出病来无人替。我若气死谁如意?况且伤神又费力。邻居亲朋不要比,儿孙琐事由他去。吃苦享乐在一起,神仙羡慕好伴侣。”这时,“昏君”又开始恶作剧了,往女生身上撩水撒泼。我轻轻一甩,扇子就打开了,任他胡作非为,全给它一扇挡回,仿佛这就是东方不败绝世武功的法宝。我们喜欢沿着大路走,一群人疯狂打闹,在岔路口分流。父母总担心我的安危,有时农忙,若回家晚了,总要挨顿批评。为免父母怀疑,我会从大路的平板桥拐弯,与羊肠小道重合,如此免了不少啰嗦。
有时,起风了,我就和伙伴们一起去寻找国宝。据说,学校大门300米处的那片竹林里,曾经养了一只小熊猫。竹林很密,风吹得竹叶飒飒作响。“昏君”打头阵,钻进去便只听见风声了。壮壮胆,跟在后面,呀,里面该是鸟的天堂吧。一不小心,引起群鸟哄飞,拨开竹子下脚,到处是鸟屎。青翠的竹节上,点点滴滴的白道,这不是湘妃竹,而是"百鸟竹"。我们在竹林里穿梭,始终寻不到熊猫的影子,便知道,这又是一个骗人的传说了。
放了学,本该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可我不喜欢羊肠小道的冷寂,总是和“昏君”等人“厮混”在一起,沿着大路回家,一群人疯狂打闹,继而,在岔路口分流。父母总担心我的安危,有时农忙,若回家晚了,总要挨顿批评呢。为免父母怀疑,我会从大路的平板桥拐弯,与羊肠小道重合,如此免了不少啰嗦。
可是,我们的兴趣远不只如此。刚刚从大杠洋车的时代抽离的我们,踉踉跄跄的学会了轻便型自行车。坐座上就够不着脚蹬子,也抵挡不了我们的新鲜劲儿,骑着自行车见路就风也似的流窜。可是,母亲不喜欢我乱跑。
那年,外公还在世,带着双胞胎小表弟来我家,我以照顾小表弟为由,背着他沿渠来到约定好的桃园。这里是个绝妙的地方,桃枝低垂,垂在池塘边,我们几个小伙伴在这里细语,学着桃园结义,惊动了桃园的主人。可我们绝非是为了桃子而来。尽管理由冠冕堂皇,却仍是惊弓之鸟,各自返巢。我记得清晰,匆忙赶回家,不等母亲询问,抢先解释,用表弟来掩盖我们的闹剧。
小升初,如愿分在离家近的一中,可我的朋友都四分五散了。“昏君”依然是“昏君”,站在魁梧的亮哥身后,显得威风凛凛,他总从门口经过,也经常去找另一个女生。我们彼此的话就少了。本以为,我们就这样平铺直叙的走下去也好。
可我竟未料想到,他认了我的闺蜜为妹妹。我着实不能理解男生“认妹妹”的心理,也委实不知道认了哥哥有什么好处。但我们渐渐的疏远了。闺密两头出力,为我们的友谊长存。
是路总有岔口。高中,我们在桥的两端,一高和五高的距离,生活很少再交集。高考完,去学校拿材料,我们在同一个车厢,仍是擦肩而过,临下车,才恍悟,只是匆匆过客,询问了去学校的来意罢了。从此,天涯各方,杳无音信。
大学的某一天,突然接到一通陌生电话,“喂,能听出来我是谁吗?”声音很熟悉,我猜的八九不离十。从聊天中,我才得知了他高考后的去向。听说他很胖了,每晚都在减肥,我从他那带着喘息和风声的电话里就听出了他在走路,而他也总诧异我是如何得知。那段时间,我们经常打电话聊天。我佩服他的勇气,放弃大学直接谋生,大概因此才有了今天的成就。只是迟迟未娶罢了。
我们只是回味从前,我不曾知道他现在的恋情进展,谈及结婚,更是胡诌乱侃。他们每年都会去武当山,他曾说,去年算过,他未来的另一半在他家的东南方向,还在上学……我不信命。但后来,他确实相了我邻居家的女儿,也已给了见面礼。不知为何,这件事就在村里传的沸沸扬扬,又不知所以,他们家退了这门亲。但我一点儿也不意外。一个初中没上完的打工女孩儿,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有钱人,没有太多的共同语言。
那天去南阳考试,跟母亲一道,她去邓州看病,中途下了车。而后,有一位妇人跟我说话,我认得她,那是“昏君”的母亲。女大十八变,她差点儿认不出我。她谈到了儿子的工作,儿子的婚姻,我从中才得知,“昏君”谈了远方的女朋友,只是母亲有些不情愿罢了。我不再多说什么,这是别人的私事,甚至是终身大事。
去年过年,他回来了,当然第一件事,是去找他的哥们儿喝酒。我例行一年一度的聚会,诚邀他的到来。社会教育相比学校教育确实速成。来聚会的大都是初三时的同学,或者跟我一样刚刚毕业,或者即将毕业。说实话,他的谈吐稳重,处事机智,着实让人感慨。而我是不善交际的,尤其不懂酒场上的礼数,我感到丢脸,感到人与人之间的陌生和差距。
前段时间,看到他的动态,终于跟远方的女朋友订婚了。我替他欣慰,相爱不在距离,在于相守。他的这种承担的勇气和果断的抉择是很值得肯定的,他不再是当年的“昏君”了,他在我心中转正了,可从此,我又少了一位说话的光棍儿。
年前26是个好日子,结婚的车队熙攘,谁家的新人都不甘落后。他和我的闺密在这同一天结婚了,我本打算当面恭贺,为避免闲言,我去了远方闺密的婚礼现场。果然,以后的我们,将是个社会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