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教育部官网发布《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在通知附带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表示
2021年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
一、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
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
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后发布
省级统考和高校的招生考试时间,分别由各省级招委会和高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确定并发布
二、新高考省份考试时间安排为:
三、高考加分规则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有以上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
4、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5、此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