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到这个年龄,有些道理,只有撞南墙以后才明白,可是这些道理,有的人从小就明白。所以,孩子的起跑线,不单单是家庭资源、财富的多少,还有父母的眼光、认知和见识。
我年轻时候下岗后,在专卖店打工,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全年无休,微薄的工资还要节省下来还债。
生活这么窘迫,一起打工的小姐妹在我面前说几句好话,掉几滴眼泪,我就圣母心泛滥,把钱借给她们渡过难关。后来,没人还钱。
我们小时候接受的思想是舍己为人,现在明白,自己都过不好,哪有余力帮助别人?帮助别人的前提,是自己有能力有余力的情况下,尽力而为。首先你有一条河,才可以灌溉农田,但那时候你只有一碗水,别人说口渴了,于是你把那碗水给了他,自己口渴却没有水喝,这不是帮助别人,这是没有自我的讨好型人格。
我下岗后的那些年,住在以前单位分给我的单身宿舍里,宿舍只有一个房间,做饭用煤气,灶就支在门口走廊里。
我的一个高中同学,高中时同年级不同班,有一天,她找到我说,她在宾馆当服务员的工作,被人顶替了,暂时先住我这里。
落魄的人投奔我,我当然全力接纳,我知道居无定所漂泊流浪的滋味,很长一段时间,她的所有生活用品几乎摆满了我的房间,晚上我们睡在一张床上,我想着她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生活费全部都是我出,几乎每天有鱼有肉,如果我一个人是舍不得天天鱼肉的。
她后来去了武汉,来我的宿舍搬家,把我最好的那件毛衣顺走了,后来再也没联系过我。
她去武汉之前,我给了她一把宿舍钥匙,她来搬家的时候,我正在打工,她也没跟我打招呼就悄悄搬走了,邻居说,和她一起的,还有一个男人,应该是在武汉谈的男朋友。
她搬走以后的某一年,遇到几个我认识的她的前同事,说她在宾馆上班工资低,她的衣服和化妆品都很高档,她跟一个男人做情人很多年,男人给了她好多钱。后来年龄大了,她才去武汉找了个老实男人结婚。
知道这个消息,我很震惊!我生活那么窘迫,她那么有钱,我好心收留她,她连生活费都不愿意出。
我的真心错付了!我收留她,对她好,其实只感动了自己!
感觉自己就是个笑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