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是在一个月之前,我的表妹给我种草的这只钢笔。凌美的钢笔好似很受大家的喜爱。于是wo也来凑个热闹。
过去我是万万不可能花大价钱去买一支笔的。是不可能静静的坐下来阅读一本书的。是不会把时间花在写字上的。
也是一个月前吧,开始沉淀自己,买下来这支钢笔。给自己每天安排半个钟练字写字,安排半个钟阅读,安排一些别人眼中琐碎的小事。开始了我忙忙碌碌,却规律的小日子。逐渐爱上了一个人。
也就在前天,我的笔不见了。我找了很久,每个角落都没有落下的找了又找。前天、昨天、今天ta大概是真的再也回不来了。
像极了一个人,比一个月多一点吧,我爱上了一个人,然后分开。我以为我还能和ta回到当初,就像我的笔我非的反反复复的找也不愿相信ta不见了,走了。走的时候说:咱们可以“顺其自然”我信了,我坚持了,我努力的找回,却再也不回。
今天我找不到我的笔了,也感觉到确实失去了ta。突然明白了,当初“顺其自然”,其实释放着某种含蓄的信号。懂了,却抛不开这股执着 。
我大概得从新购一支笔了,反反复复的想了又想,最后又选择了习惯了的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