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到好处,是这个世界上最舒服的字眼。
今天朋友发了张图片过来,一张红色证书赫然入目,呵,这小子不动声色的就领证了,看看是哪个妙龄女子着了他的魔掌,点开大图,怔了几秒钟,男的并不是朋友,我不认识,但旁边那个女子我认识,是她。
男人对初恋有种说不出的执拗情怀,并不是爱得有多么刻骨铭心,而是她第一次让你尝到了心动甜蜜的滋味,那是后面任何感情都给予不了的。
很多年后,当我站在母校阳光明媚的操场上时,我总是会回想起高二那年第一次在教室遇到她的那一刻。
太阳恰到好处穿过窗户射在黑板上,粉尘在太阳的光束里舞动,一头乌黑的长发在光和尘的交汇中散发出动人心魄的光泽,那一瞬间我的心竟然狂跳不止,原来不是只有美貌才能让人惊艳,有一种气质,也是直逼人心的。当她转头的那一刻,我第一次懂得了心动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了。17岁的我,情窦盛开。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和她分开已有十年之久。十年,认识了多少人,又忘掉了多少人,所有浓墨重彩的感情都已褪色,唯独她,像一幅素描,安静的待在那一个角落,阳光偶尔照耀进去,瞬间开朗。
高二文理分科后的第一场篮球赛,我不幸负伤,在传球时被对方队员绊倒右脚骨折。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虽然我不至于有那么严重,但一个星期内我都是缠着白色纱布在教室上课的。我是寄宿生,每天早晚都是室友支撑着我去教室上课,而午饭则是由生活委员从食堂给我带饭,恰好,她是我们班的生活委员。要说腿受伤应该是很痛苦的,啥事都要依赖别人,但对我来说,那几天是我高中生涯中最幸福的一段日子。
每天中午,我都傻傻地趴在桌子上等待着那个捧着饭盒的身影从教室前门进来。中午十二点半的阳光恰到好处的笼罩着前门,每当她缓缓走进来时,俨如电影中的逆光镜头,看着让人期待,让人忍不住用手拂去那一层阴影。
因为是刚分到一个班,所以我们并不是很熟,有时因为没话说而略显尴尬。开始她只是客套的问我几句,脚感觉怎么样?打的菜合不合口味?有什么爱吃的改天就多打一点。而我只是点头点头再点头,欢喜的不知所措。然后她就笑了,嘴角的幅度不大,但我却能目睹到她眼角的笑意。她说,看你在篮球场上那股张扬的霸气,现在却如此的腼腆,真不像一个人啊。当然不像,有哪个男孩子在喜欢的人面前是他真实的模样呢?
几天之后,我的脚好得差不多了,能自己回宿舍了,但我还是每天缠着纱布去上课,室友不解的问我,我只是用傻笑回应他们,我不想把我的情事跟人分享,那是属于我一个人的。当然,只要纱布还缠在脚上,午饭自然还是由她负责。经过几天,我们开始有了些话题聊,聊之前班里的趣事,聊共同的同学,聊我喜欢的篮球,聊她喜欢的摇滚,就是没聊我脚上的伤。
有一天中午,我在教室等她送饭,过了往常的时间点她还没来,我有点着急,就直接走到教室外面去看看,结果刚走出门,她迎面而来,我想都没想就往座位上跑,还别说,跑到座位上时脚还真有点疼了。她慢慢走到课桌前,放下饭盒,你刚才在跑?脚好了?我尴尬,然后用手捧着脚龇牙咧嘴地说,啊,好疼,本来好了,现在又疼了。我很无赖,她也不戳穿,那你到教室外面去干吗?她双眼定定的看着我,显得比我还无辜,看得我不知所措,我,我,我想早一点看到你。
我想早一点看到你。这就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表白。那一天,我的脚彻底好了,她再也不会给我带饭送到教室给我了,而我也可以自己去食堂吃饭了,和她一起。
人生无论看几遍都能及时感动的片段,《色戒》里汤唯给梁朝伟唱天涯歌女算一个。在人世厮混久了,就知道最难得的是,咱们俩是一条心。那个午后,我看到了她眼睛里闪过的甜蜜,看到了她上扬的嘴角,听到了她最温柔的说,快吃吧,饭都凉了。没有浪漫的仪式,没有感人的情话,一切却都恰到好处的圆满。
我不知道别人第一次表白时是什么感觉。那一刻,我能听到自己的心跳,胸口堵得喘不过气,前所未有的紧张。很怕她不痛不痒的说句你有病啊!那样的紧张,我往后都未曾遇到。
学生时代的恋情,任何一件小事都是甜蜜的,周末携手逛超市,还要提醒吊胆怕碰见熟人;会买属于我俩的小物件,来标榜我们的情侣身份,却又深藏不露;晚自习的时候会传小纸条,她会告诉你来姨妈了要先回宿舍,你还会傻傻的问哪个姨妈来了,逗得她哭笑不得。这些都是学生时代的恋情专属吧,懵懵懂懂,却又无比清晰。
美好的时光总是太短暂。高二在我们的甜蜜中结束了,放假那天她跟我说,这个暑假要回老家省亲,可能会有段时间见不到,我说没关系,我会在这里乖乖等你回来的,记得通电话哦。她乖乖的点点头。照进窗里的阳光下,我亲吻她的额头,她依偎在我怀里,恰到好处的温柔。
是谁说过,每一次告别我们都要很郑重,因为你不知道这一次的告别是不是最后一次。如果那天我知道那是我们最后一次拥抱的话,我肯定不会那么轻易的放开她。
假期开始我们还是基本上一天一个电话,后来三天一个,后来一个星期一次,她说爸妈看得紧,家里的表姐每天来给她补习英语,我说没关系,能听到你的声音就好。后来我却连她的声音都听不到了。离开学还有十天的时候,她的电话拨不了了,我很着急,却也只能干着急,我只盼着时间赶紧过,赶紧开学,这样我就能看到她了。那是唯一一次我如此迫切地希望开学。
开学如期而至,她却没有出现,老师说她转学了。
我不记得我当时是怎么接受这个消息的,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走出失恋的阴影的。有天下午,我收到了一封信,是从新加坡寄过来的,信封上是她隽秀的字迹。
她父亲被公司派驻新加坡,举家迁往。因为我在学校,她电话联系不到我,没来得及跟我亲口告别。庆幸,相比亲口说出来,无声的告别更能让我接受。
那是我收到过的唯一一封分手信,虽然只字未提分手二字,但流露出了比分手更远的距离。我牵了一年的手,陪我吃了一年饭的人,就这样离我而去。
一生一世一双人。不知道有几个人最后是和初恋携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这也许是世上最幸福的事吧。你所有的爱,从始自终都给了她一个人,没有比这更珍贵的礼物了。看着照片里浅笑的她,还是那样恰到好处的舒服,微微上扬的嘴角,眼睛也在笑。
如果真有上帝之眼的话,你会看到,高二那年下午并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之前我们每一次篮球赛,我都会在观众席的同一个位置看到过她,人群之中不张扬自带一份淡然的气质,就那样安静的坐在那里。而后来的比赛中,她会从同一个地方微笑的款款而来,递过一瓶温度恰到好处的冰水,如她嘴角恰到好处的弧度,如她眼角眉梢恰到好处的柔情。
初恋的那个女孩,你一定要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