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余华的《活着》、冯唐的《搜神记》,写作我好怕!

有人说,你想在某个领域提高,一定要找到该领域的高手。

我想提高一下自己的文采,搜到乐余华和冯唐。

接下来,看了余华的《活着》、冯唐的《搜神记》。

之前我想玩点古风,写了一篇软文:

人,还是那个人!

枪,还是那杆枪。

与过去不同,痿了!

那夜!逍遥金刚摄魂汤,

一碗,坚挺。

我想,此时,

如果我用手指指向蓝天,就会出现一道闪电;

如果我吐一口口水,就会生出七色的花朵;

如果我霸王硬上,就地嘿咻,她会怀上一个胖小子!

没错,就是它,逍遥金刚摄魂汤!

古风就算了,还是来电正常的文字吧!

随后看了余华的小说《活着》,一口气,3小时。波澜壮阔,福贵的一生淋漓尽致的展现。画面感十足,相当于看了20集的电视连续剧。这是怎样的一种文字能力,没有花哨的修辞手法,没有震撼的场景描写,平淡无奇的文字,13万字,全面覆盖几个年代的历史变迁,普通人的生死纠结,不愧为大师啊。这才是高手中的高手,感觉不到什么牛逼的招式,无招胜有招。

平凡的文字见真功,与此截然不同的就是华丽风骚的文字。冯唐,这骚货,我一直以为他是因为长的帅才出名的,一直以为他是妇科博士才深受女人的热爱。我错了,红就是有红的道理,没想到他的文字才叫厉害,据说是女人看了他的文章就想跟他上床,想跟他上床的女粉丝有300万。我看了他的文字,只能感叹,太他妈的骚了,太他娘的浪了。他竟然模拟白富美泡小鲜肉的感受,写了一篇《二十来岁的你》。看的我都重新审视了自己对小鲜肉的厌恶。

他还是诗人啊,我忍不住模仿他的语气写了首诗:

《如果,我的鸡巴》

有胳膊一样粗,

我一定为它买块手表。

越看牛人写的东西,自己越不敢写,想想算了吧,还是以实用为主吧,写的东西能让然看的懂就行了,就像做饭一样,别太难吃就行,别指望跟五星级酒店的大厨去比较,天上地下。

我知道你一直夸你的女人做饭有多好吃,去一次五星级酒店的饭店吃一次吧,有些东西即使用心,即使努力,也白搭!人家是有天赋的,更可怕的是一辈子专注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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