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唐培蕊
1
高考结束后,我开始学吉他。是从那个时候起,我才开始识谱的。为了弹新的歌,总是先找老将把谱子改成最简单的扫弦。我有很多个吉他老师,老将是其中一个。
老将是个奇葩。他在念大学的时候,疯狂的爱上了吉他,不仅练得一手好吉他,还有了一个相当烧钱的爱好——收集吉他。
老将曾经相当自豪的说,他没有豪车没有别墅,但是他有三把好吉他。他还是学生的时候,用尽了方法打工赚钱,倾尽所有就为了买一把心头爱。原本名校毕业的理工男,毕业后不务正业,去酒吧弹唱,因为他觉得那样好帅气。然后他遇见了他心爱的姑娘,他想安身立命,给姑娘一个稳定的生活。于是他租了一家小店铺开始卖乐器,并且开始小范围的教授吉他和架子鼓。后来他的学生越来越多,他买了一个大房子,改装成琴房,按照学生不同资质分成不同的班,而我就从初级班学到中级班。
吉他班有很多年龄比我小的同学。小我六岁的洁哥,打扮相当中性,以至于我认识她一个月之后才知道原来她是女生;超级汉子的崔崔,每天扛着吉他的感觉都像是要去打仗一样;最爱陈奕迅的锐锐,受父母关系的严重影响,青春期提前而至,叛逆期又推迟而走,一直想要纹身的她,在后来高考结束后真的跑去纹了一只大象在脚踝;还有小进,吉他水平简直可以直接当我的老师,他甚至还会作曲填词,虽然并不是全部都好听;最后,还有一个女孩儿,倩倩,唱歌超级好听,她是唯一一个在初级班跟我一起开始学吉他并且很难得的年纪相仿的人。
很多老将的故事,我和倩倩都是从那些“小朋友”嘴里听来的。洁哥说,老将开了一家酒吧,名字是他老婆取的,最开始请不到驻唱乐队的时候,老将就自己抱着吉他站在射灯下整晚整晚唱歌给他老婆听。后来,酒吧生意好起来,赚了的钱老将就全数交给他老婆保管。有一年情人节的时候,老板娘送给老将一把超炫的贝斯。老将超级得瑟,他把那把贝斯挂在琴房最显眼的地方,地位一下子就比那三把吉他还高。
崔崔说,老将和所有的重庆耙耳朵一样,怕老婆怕得要命。老将经营乐器店和琴房越来越步入正轨时,他们迎来了人生第一个宝宝。那时我已经没有在琴房弹琴了,只是常常听崔崔说起,老将每天就催他们赶快练习,每天都在盼着早点结束就回去逗孩子。有时候老板娘会出现在琴房,陪老将上课,于是,总是会发现同学们都在自由练习,老将去帮老板娘捯饬吸奶器了。我完全想象不到帅气如老将般铮铮硬汉现在却抱着小孩儿拿着奶瓶,那是什么有趣的样子啊。
锐锐说,她学吉他的第三年,老将的酒吧生意惨淡,亏了不少。但老将也不在乎,把酒吧盘了出去,在琴房的对面重新又租了一个房子,然后在那里培训乐队。然后,锐锐的初恋就发生在那里。
小进说,其实老将曾经有机会去很好的公司上班,但是当时的他觉得兴趣大于一切,义无反顾跑去酒吧弹唱,父母怎么劝都不听。微薄的工资、辛苦的工作,但他一直都活得很快乐。他不是一根筋,他只是忠于自己,忠于爱好,他想把自己喜欢的事情做到极致。你看,他现在过得多幸福。他遇见了自己一生热爱的职业,遇见了和自己相伴一生的姑娘,还遇见了一大群又爱他又吐槽他的学生。
青春的热血和激情,最后都变成了皱纹里的年轮,那里面深埋的是愈来愈有味道的故事。
2
倩倩是琴房里与我最聊得来的人。我们一起弹了好几个寒暑假,我们一起学新歌,我们一起被崔崔带走调,我们后来还一起失恋。
倩倩喜欢了一个男生十年。她跟我说这话的时候,只有二十二岁。那一场暗恋消耗掉她整个青春的所有情感,她的初恋,悠长而苦涩。十年,她的目光从未离开过他,他的大大小小事占据了她的日常。她没有自己的喜怒哀乐,她的所有波动都来自于他的情绪。十年,不就是几个春夏几个秋冬,不太长也不太短。
她曾经为他悄悄做过很多事,甚至她跑来学吉他,也是因为他。只是,后来他离开了他们相遇的这座城市。从那以后,她走路再也不会东张西望,再也不会期待在上学路上可以见到他,而这座城市,对她再也没有意义。
13年的最后一天,倩倩给我发过一段语音。倩倩以前说过,她是我的私人电台,想听什么歌,她都唱给我听。那段语音是一首歌,《至少还有你》。倩倩说,他晒出了小女友的照片。
倩倩给自己定下过一个期限,在那个期限以外,要开始慢慢的放弃他。
有人说,放弃一个喜欢的人,就像是一把火烧了你住了很久的房子,你看着那些残骸和土灰绝望,你知道那是你的家,但是已经回不去了。
有时候会怀疑,曾经拥有的那些都是侥幸,而失去的,才是人生。
我问她,后悔过喜欢他么?
她说,不后悔。如果不曾相遇,或许她也不是今天的她。如果不曾相遇,或许她不会因为想要引起他注意就超级认真的学理科;或许她不会那么刻意的保持身材,不会学化妆,不会打扮;或许她不会到现在还那么认真的学英语,想象着假如会有在国外重逢的一天;或许她不会为了怀念他还继续弹吉他,至少,不会多认识那么多有趣的小伙伴。
3
有时候我在想,或许现在的我,是过去我遇见的千千万万人和事才组成的。每一个遇见,都有它不同的意义。它们教会我世界有真有假有善有恶,他们教会我世事的常态是有聚有散,不是每一个来到你身边的人都一定会陪你到最后,但是有些陪伴即使那么遥远,却依然安心。
小时候偷吃了奶糖,会把糖纸折成千纸鹤,串成串儿挂在窗前,午后的阳光懒洋洋,折射出的光芒好耀眼,配着知了没完没了的叫声,是整个童年最有趣的回忆。
大一点的时候,喜欢和女同学手挽手上厕所,喜欢一起扎堆讨论明星八卦和篮球场上最帅的他,喜欢和好朋友买一样的自动铅笔和一样的裙子。
再大一点的时候,心底藏着小秘密,或许关于一个梦想,或许关于一个他。
如果我们不曾相遇,有些旋律只是在心底,有些歌词从来没有被唱过,有些情感从不曾出现过。城市不会因为谁的离去而哭泣,不会因为岁月而苍老,但我们所有的落寞孤寂和温暖潮湿,都变成了我们成长的一部分。如果我们不曾相遇,那该多无趣。走过的路,唱过的歌,爱过的人,都是世间最美的章节。
如果我们不曾相遇,还好没有这样的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