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拖曳着思念,漫步在掌心的某一处纹路间。
不稳定的冷空气游走在我单薄的衣袖中,短暂地放空自己,眼前是无法聚焦的世界。
漫无目的地走在无人的小路,夏天祭祀自己后换来的秋,我只感觉凄凉,苦涩。
我习惯性比他人慢一步,不管是对气温转换的敏锐度还是对生命中的很多,譬如该大笑的时候我没能尽情地嘶喊,该哭泣的时候我没能畅快地哀嚎。
直到此刻我踩到了片干脆枯黄的叶,听脚下传来细微声响的那一刹那,像是一场地震惊醒了沉寂的我。直到这一刻我才反应过来,我习惯性的慢一步给自己留下了太多难题。
比如取舍,比如遗忘,比如存在于二者间无法割断的思念,这都是极其漫长且沉重的课题。
慢一步让我活得太拧巴,内心所想的永远与说出来的不符,所以我在龃晤中错过了太多我不想错过的人。
随着秋风轻起,一片片调落的叶是思念的具象化,独自堆砌成一个季节。
当枯叶铺满整个城市时,不要问我为何这样感怀,要问我在思念着谁。
“想念的重量为十三克,时长为四分二十九秒。”
这句永远被我写在日记本第一页的暗语,奠定了我一整个青春的情感基调,陪伴着我走过了无数个难捱的普经。而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只有我明晰,只有我能翻译。
抄歌词,做歌词本,然后再将精美的歌词本送给隔壁班喜欢的男生,这是千禧年狂潮的标志性建筑之一。
我虽生于千禧年后,却也没能逃过这波滚烫的热浪,爱上一个運不可及的男孩,反反复复地播放着某首歌,想着他的脸,不厌其烦地抄写着那首歌的歌词。
我尤记得那时候的男生酷爱杀马特的发型和色彩夸张的衣服,争先恐后地模仿着黑道港片里的街头马仔,路过女生身旁时总喜欢挑眉吹一声长口哨,用不被世俗接受的行为来突出自己的特别和个性。
他不一样,他几乎集齐了小说男主所有的特质。身量修长,缄默沉静,衣服永远只有干净清爽的黑白灰三色,自然黑的头发蓬松柔软。他有着良好的家世和教养,有着过人的才艺,如果说周围人都是高饱和度扎眼的彩色,那他就是锋利的a4纸边缘线,冷冽,洁白,一尘不染。
抑制不住的喜欢,我只能用听歌和写歌词来缓解。
那本写满了的歌词本,我从未送出去过。
这场不明言的爱恋,我向来有自知之明。
只不过很多年后,我依然在想念。
日记本第一页的暗语并不是空穴来风,我有线耳机的重量是十三克,我想念他时最爱听的那首歌时长是四分二十九秒。
所以“想念的重量为十三克,时长为四分二十九秒”。
仲冬初现,倾污而来的蓝色心事是一场等候多年的雪。
我走过生命中的很多个季节,身心与自然相连,情绪系统受气候变化影响在不问断运转。
夏夜,当时针指向六点,太阳落在地平线的负五度,天空出现朦胧的暗沉时,我便会和爱与陪伴彻底背离,向往热闹的市井,现实却被困在心中的一隅之地。
躺在床上静静望着窗外被布满了暗蓝的天,体会无限的孤寂与落寞,而我将这种情绪取名为傍晚综合症。
深秋,悲伤可视化。站在无人路旁把玩着一片飘落的枯叶,一如既往地沉默着。萧瑟的街景让我陷入思念的漩涡。或许是在想通讯录里那个无法联系的人,或许是在想从前那个找不回的自己。
一步一步走过了许多无言的寂寥,我终于来到了日历的末尾页,属于南方的,少雪的冬。
因为少雪,所以南方的冬天总给我一种淡淡的感觉,她不犀利,也不深沉,什么都不在意,什么都不热烈。除了能感受到下降的温度和身上逐渐增多的厚重外,再无其他,四大季节里遗世独立般的存在。
以至于连带着我的心事,都被她染成了淡淡的蓝色,好似要消散在风中。我并不为此庆幸什么,也不欢呼什么。
因为那些心事看似无法抵御,却不知是我默许甚至期待它们进入我生活中。
终于明白,悲伤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祝词,每轮换一个季节就重奏一次,即便是到了如此清冷的冬,也不例外。
我井没有等待雪,我等候多年的,是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