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年前随着下海潮去了深圳,好奇,热血,就想扑腾扑腾,心里惦记的是捡几个贝壳同家和亲朋好友分享。谁知一到就喜欢上这个城市了————充满了奋发向上的气氛和迷人的荷尔蒙。而且常年的盛夏更加剧了这种感觉。
人在热爱的时候并不觉得辛苦,全身心投入事业就象为一个心仪的女孩子鞍前马后一样,只觉得对方无意给你的一个眼神都充满了鼓励。这样的生活让自己满怀憧憬。
然而我真的碰到了一个这样的女孩子,是个业余模特,没单的时候穿上性感的短裙去酒吧推销啤酒。没错,就象你想的一样,高级脸,大长腿,站直了比我高半头,一样充满了对事业的希望。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大部分时间还是卖酒。于是事业小成,天天花天酒地的我与之相识了,在略过不可描述的5000字过后我们就说到了戏肉。
她有一个奇特的自尊:坚持不用我的钱,也不用她老爸的。送她一个贴满玫瑰花瓣的蛋糕可以,钱绝不要。于是结果就是还得几乎天天混迹在乌烟瘴气的酒吧。没有男人愿意自己的女人老处在那种环境,于是吵,再吵……直至分手。我没有做任何挽回的努力,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爱?不,我想也是自尊,面对一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子心里的自惭,可能还有接吻时抱着的她不得不微曲的腰。
后来在深圳也交了几个穿一条裤子的朋友,也有自己的房子了,但还是选择离开。
只为不再看那和她一起走过的大街小巷。
把托蒙德放上来就是为此,单纯刚直的野人对自己喜爱的中规中矩的女骑士居然有这样的眼神?
差点忘了,还有一张涂改液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