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希曼趾高气扬地走上了绞刑架。他要了一瓶红酒,喝掉了一半。新教牧师威廉·赫尔主动提出跟他一起诵读《圣经》,他拒绝了:他只剩下两个多小时了,所以‘没有时间去浪费’ ”。
这本在问世后几十年里充满争议的书,终于在去年以简体中文在国内发行。《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之所以受到西方世界的广泛关注,除它记录了在纳粹屠杀犹太人过程中被认定起到核心作用的战犯-艾依曼在耶路撒冷法庭受审的情况外,更多的争论在于,作者阿伦特文字中描述的艾希曼不符合魔鬼形象、讨论了犹太人组织在“最终解决”中起到的作用、审判程序的合理性、人性的平庸之恶等等。在未读之前,我以为它只是一本了解血腥历史的罪犯口供,但它打开一个更为广阔的看待人性、法律、国家机器的角度,作者所说的话不是理论不是哲学见解更不是拍脑而出的空中楼阁,而是建立在众多事实基础之上的见解,让人被她论述的问题吸引。
在审判罪大恶极的战犯时,无论受害人还是旁观者,都会自然而然对所处身份进行定位,即你是坏人,我是好人,你犯了罪,所以我们要审判你。在执行“最终解决”的过程中艾希曼被认为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位置,似乎是他决定并主导了整个“最终解决”过程。这样一个手染几百万犹太人鲜血的人,根本就是魔鬼,无论从外形到头脑还是心灵,可憎可怖。
法庭上的艾希曼,不是青面獠牙、面相邪恶、拥有恶毒心肠和魔鬼恶念,他看上去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不仅说话不利索记性还不好,只对他职业生涯有关系密切的事件有记忆。作为纽伦堡审判之后最受关注的庭审主角,他呈现出来的,是“从来没仇视过犹太人”、“只是服从命令”、“并没参与屠杀”,是标准的尽职尽责的下级官僚形象——一个办公室罪犯,爱说大话,寻求晋升是他认真工作的唯一动力。让参加庭审的人心颤的是医生对他的鉴定——艾依曼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人,心智和在场所有人一样正常。坏人和好人在生理和心理上没有不同,他就是我们中的一个。可是良知呢,他服从命令,可良知去哪儿了?
若说魔鬼是没了良知的正常人,艾希曼的供词中却让人看到,在知晓并参与“最终解决”的人中,没有人提出异议或反对,大家在自动执行这套程序并默契的使它顺利运转。国家机器运用了包括口号在内的多种方法让人避开良心的拷问,变得冷漠且服从,每个人都成为了这台冷酷机器上的齿轮。作者阿伦特在书中写道,罪恶的实施者中并不一定只有恶魔,还会有白痴和笨蛋。艾希曼无疑属于后者,作者认为他的“平庸性”让他成为那个时代最大的罪犯之一,人们讨论他是不是设计了屠杀,却没人想到他根本没有脑子。虽然他不仇恨犹太人,也没亲自参与屠杀,但他的“平庸不思考”让他成为引起公愤的恶魔,也不仅仅就他一个,应该说是数量庞大。若说知晓不抗议就算服从的话,大概当时大部分德国人都是共犯吧。
书中除了写出纳粹在德国境内遣送并屠杀犹太人的过程,也记录了其他欧洲各国对犹太人的遣送事件。在欧洲全境众多国家中,只有丹麦和瑞典等三四个国家对遣送计划提出抗议,并保护了很多犹太人,罗马尼亚对境内犹太人“最终解决”的速度比德国更快。
《艾希曼在耶路撒冷》还让我触碰到以前从没想过的问题:犹太人组织在“最终解决”里起到什么作用。就像作者质疑的那样,柏林市内的几千警察怎么能轻易屠杀十几万人,几百万犹太人为什么就像温顺羔羊不带任何反抗的走进毒气车和死亡营,并且幸存者说他们从出发、上火车一直到集中营,整段路途见不到几个德国人。
艾希曼最初很长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是遣送犹太人出境,让他们建立自己的国家,他是老牌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在这过程中他结识了很多犹太组织的高级成员,逐渐成为犹太问题专家。阿伦特从艾希曼的供词,开始对犹太组织领导人在“最终解决”中的角色产生疑问,而她的疑问后来也得到犹太人自己的学者专家们的证实。确定名单、筛选特殊对待、财产清点、移民手续,若是没有犹太人自己的组织,德国人绝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遣送数量庞大的犹太人。犹太人安静顺从的在规定时间集合、上车,仅靠纳粹警察很难做到。而在“最终解决中”,也是犹太人自己担任刽子手,开启机器、处理尸体、剪头发、拔金牙。
犹太组织在欧洲各地都与当地纳粹有合作,他们在整个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在历史教科书、影视作品以及各种宣传中几乎零涉及,所以在读到这些文字时我也是惊掉下巴,虽然知道人在面对利益和生死时极其自私和功利,但真有事实放在眼前,还是觉得有些不能接受。受害者同时也是施害者,这也让《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受到诸多争议与批评。
阿伦特表示绝对支持艾希曼要受到死刑,但她质疑整个审讯的合理性,包括以色列特工把艾希曼绑架到耶路撒冷受审,以及国家领导层意图把整个庭审进行媒体放大、突显“最终解决”是反犹历史上最大的灾难等。
作者提供的最有见地意见是,当下法律对此类案件的判决往往尴尬,若不解决这些问题,便无法让今后的同类案件进行参考。对于“平庸的恶”,现存所有的法律体系定义犯罪的出发点是有主动作案动机,那么像艾希曼这类“服从并执行国家命令的人”便无法定罪;犹太人作为受害者当然有权审理艾希曼,但他们更应呼吁建立国际法庭进行审理,因为纳粹德国犯下的“反人类罪”罪行远远比“战争罪”和“反和平罪”严重,对“反犹主义”的控诉应上升到整个人类,而邪恶在耶路撒冷的审判中被“低估”了;应该清晰区分并定义“反人类罪”,不能与“战争罪”和“反和平罪”混淆,如果不严肃对待“反人类罪”,那在未来还会有同类事件发生。刑事案和“反人类罪”不该用同样的标准和法律对待,会给未来埋下罪恶的种子。
阿伦特有清晰的头脑,受过哲学训练,她并不是用一股盲目的伸张正义之心看待整个审讯,虽然她有她的局限与偏颇,但从她的文字中我们能突破自己思维的疆界。
若回到儒家探讨的“性善恶”,从这本《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可以得到很多启发。所谓良知、伦理、道德,环境能在短时间内完全颠覆旧有观念让人变得像被下了降头,那种世景,真实得就像魔幻,人道鬼道瞬间切换。艾希曼自己说,对他最有利的安慰剂是一个简单的事实——他看不到哪怕一个人,任何一个人,真正反对“最终解决”。
“艾希曼令人不安的原因恰恰在于:有如此多的人跟他一样,既不心理变态,也不暴虐成性,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他们都太正常了,甚至正常得可怕。从我们的法律制度和我们的道德准绳来看,这种正常比所有残暴加在一起更加可怕,因为它意味着,这类新的罪犯,这些实实在在犯了反人类罪的罪犯,是在不知情或非故意的情况下行凶作恶的,这也是纽伦堡审判中被告及其律师反复强调的。”
若说平庸之恶,它不仅存在在纳粹德国,到了21世纪,在和平年代里难道不也四处弥漫吗。人之初,性本善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