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我从赵周老师第3课学到的知识,知识具有前因后果,适用边界。
I:知识是具有一定框架的,并在框架中得以运用,超出框架就不一定适用。
A1:上周,我的一份报告,被审核部门提出,利息公式运用错误。可是之前的类似报告和其他同事都是使用的这个公式,所以我断定他这个地方审错了,为了反驳这个错误,我去查找了相关资料,结果发现确实是我应用错误。这个公式一共有两种变形,一个A,一个B。他们的应用条件是不一样的,虽然差别很小,而我正式把这两个公式运用错了。
A2:
1.在运用公式的时候,明确其应用原理和适用条件。
2.分析项目的具体情况,选取适宜的公式,而不是根据以往的报告和大家惯用习惯。
3.在别人提出问题时,先在自身找原因,而不要武断的认为是对方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