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仰海峰,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自:《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原题为“文化哲学视野中的文化概念——兼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文化批判理论”。
自1871年E·B·泰勒在《原始文化》一书中对“文化”加以界定以来,根据《新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说法,文化这个概念大约有160多种定义,有的学者甚至认为有300多种定义。更为复杂的是,人们讨论文化时,往往又会与文明(civilization)纠缠在一起。因此,在关于文化概念的讨论中,首先需要将文化与文明这两个概念进行区别。
《新不列颠百科全书》对文化做了这样的界定:“文化可能被界定为人类的独特行为以及与这种行为相关的物质对象;文化有语言、观念、信仰、习俗、符号、制度、工具、技术、艺术作品、仪式、礼节,等等。”这个定义,明显受到了泰勒的影响。泰勒认为:“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总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获得的能力和习惯。”美国人类学家赫斯科维茨进一步将这一文化概念具体化,认为文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文化是学而知之的;文化是由构成人类的生物学成分、环境科学成分、心理学成分以及历史学成分等衍生而来的;文化具有结构;文化可以分为不同方面;文化是动态的;文化是可变的;文化显示出规律性;文化是个人适应其整个环境的工具、是表达其创造性的手段。在此基础上,克莱德·克拉克洪在《人类之镜》中,把文化逐次界定为:
一个民族的全部生活方式;个人从他的群体获得的社会遗产;思维、感觉和信仰方式;来源于行为的抽象;人类学家关于一个人类群体真正行为方式的理论;集中的知识库;对多发问题的一套标准化适应方式;习得行为;调节和规范行为的机制;适应外部环境和其他人的一套技能;历史的沉淀。
从这些学者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文化是与人相关的一切行为与结果,是与自然相对应的概念,指称人的一切活动及相关结果。因此,文化的内容非常广泛,凡是与未被人所影响的自然相对立的东西,实际上都是文化的内容。在这个意义上,也只有与自然相对比,才能去理解文化的意义。正如李凯尔特所说:“自然和文化这两个词并不是意义明确的……如果我们一开始就保持本原的意义……自然是那些从自身中成长起来的、‘诞生出来的’和任其自生自长的东西的总和。与自然相对立,文化或者是人们按照预计目的直接生产出来的,或者是虽然已经是现成的,但至少是由于它所固有的价值而为人们特意地保存着的。”如果说在人类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的时代,自然还保持着其原初样态的话,那么随着现代社会的产生,特别是随着商品生产与交换的普遍化,自然日益被打上了人的印记,自然日益被社会化了。这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批评费尔巴哈的自然主义人本学时所说的:费尔巴哈想寻找未被现代理性所污染的、最能体现人的原初类本质的自然,并以此来摆脱异化,这显然是行不通的,因为这种未被人的活动所影响的自然,恐怕只有在太平洋的某个岛屿上才存在。
谈到文化概念,就不能不讨论文明一词。通过对文明(civilization)一词由来的考证,威廉斯认为:“文明通常被用来描述有组织性的社会生活状态。”从这个界定中可以看出,文明一词的内涵更多地与文化的精华部分相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柯勒律治将文明与举止的优雅联系起来。作为一种体现文化进步与个人自由的状态,文明与野蛮形成了对比。汤因比认为,文明是一种通往高尚精神生活的过程,“在这每一种文明中,人类都是试图超越起码的人性——即超越原始的人性——以达到某种更高尚的精神生活”。在本文的讨论中,文明一词是作为“文化的精华”意义上来使用的。
当然,上述关于文化的理解还是太宽泛了。随着知识的发展与学术分工的细化,文化概念的内涵在不同的学科中有着不同的理解,人们对其内容也从不同的视角进行了分类。比如从社会结构入手,可以将与人类活动相关的文化区分为物质层面(经济)、制度层面(政治)和观念层面(思想)。如果考虑到制度或者与具体的组织结构和形式相关,并取得物质性的外表,或者与人的观念或思想相关,体现为一种观念性的存在;那么,又可以将文化区分为物质文化和观念文化两个层面。在霍尔和尼兹看来,在这样的区分中,文化包括以下内容:
“①思想、知识(正确的、错误的或未经证实的)和处事规则;②人工制造的工具;③社会行动所产生的产品,并且能为进一步的社会生活发展所利用。”
这里,文化就体现为物质文化和符号文化。对于某些学者来说,他们可能更为看重物质文化对人的存在与社会发展的意义;对另一些学者来说,他们可能更为看重观念文化或符号文化对于人类社会和人的决定性意义。在后一种理解中,文化的内涵逐渐被狭义化了,即主要从符号出发来理解文化。比如格尔兹就说,他对文化的理解是从符号学出发的,从这一视角出发,“人是悬挂在由他们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我把文化看作这些网,因而认为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探索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探索意义的阐释性科学”。
把文化看作是一种符号,不仅是许多文化人类学家的观点,而且也成为一些哲学家的重要理念。卡西尔在《人论》中就认为,人是一种“符号的动物”。针对仅将人看作是理性动物的这一传统定义,卡西尔以乌克威尔的动物功能圈思想为起点来阐述他的《人论》。乌克威尔认为,每一种生命体都不是在消极的意义上适应环境,而是符合环境。虽然它们在解剖学结构上并不相同,但它们各有一套察觉之网和一套作用之网,即一套感受器系统和一套效应器系统,前者帮助它们接受外部刺激,后者帮助它们作出反应。相比而言,人类生命具有一个新的特征,即在这两个系统之间存在着第三个环节,即符号系统。卡西尔认为,这是人所特有的系统,这个系统的产生改变了整个人类生活,使人不仅生活在更为宽广的实在之中,而且使人还生活在新的世界中,即新的符号世界,也就是文化世界,“语言、神话、艺术和宗教则是这个符号宇宙的各部分,它们是织成符号之网的不同丝线,是人类经验的交织之网。”可见,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生活在符号之网中,以符号为表征的文化构成了人类生活的文化圈。帕森斯则从行动理论的视角提出,社会系统涉及三大体系,即自然体系、行动体系和文化体系,从而形成一个互动体系,文化通过提供一个行动者共享的符号意义系统,不仅有利于人的沟通,而且形成了行动过程中无法摆脱的规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