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年5月日20:27,已经有5天没写故事了吧,那天,火急火燎的乘着末班车回家,其实很早以前不二应该就知道我喜欢她了吧,只是既然大家都不挑明,就假装不知道吧。
七分钟前,我和不二半表白了,面对这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不二说了,她有男朋友的事,也对,毕竟那么好看。失落是在所难免的,可是我一早就想好了不会有结果的结局。
七分钟前的三分钟,我找了一份晚上七点到十二点的兼职,没错我想赚很多钱,然后再找个女朋友。
四个小时前,我坐在不二的咖啡厅里,看着她们介绍咖啡。其实我都懂,就想静静听着。
十四个小时前,我醒了,赖着不能再赖的床,然后起来了。
天阴阴的,可能要落雨了吧,随手拿起角落里的那把红伞。落雨,是我在上一个城市学的方言,红伞是我在上一个城市曾经有过羁绊的证据。
金金金是我的上一任,没错,许是我真的情商比较低吧,我真的不会追女孩子。金金金,也不例外,但是对外,我说的是,我追的她。分开不是我提的,不过毕竟我也难过过。有人说我无情,确实,因为我说过,我能在三秒钟爱上一个人,同时,我也能在三天不爱一个人。初初三天真的很难过,后来也就后来了。毕竟说到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