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016年6月这四年的时间,我在本地的一家民营企业兼职。说是兼职,但其实这四年90%的思虑都放在这里。
我负责的其中一项工作是培训员工。这四年来,我的感受是——集中培训对员工的成长影响很有局限,根本不像某些靠培训圈钱的所谓大师鼓吹的那样。这种工作就像大学军训,是新生入校的必经流程。但军训完后,学生们还不是原来啥样,照旧啥样?宿舍内务照样脏乱差,上课迟到的学生依旧迟到,吃不了苦的照样吃不了。一个员工的改变靠的是企业管理,最主要还是员工个人的自觉修炼。你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你也根本无法把一个本质是烂泥的员工培养成大理石。当然把烂泥放在花圃里,也能实现效用的最大化。
我反对打鸡血模式的培训,因为我是一个外表嬉笑怒骂,本质极端理性的人。但是在员工培训中,肯定要给员工灌鸡汤。没办法,培训的职责之一就是灌鸡汤。我还记得在自己开发的《新员工入职十观》课程培训中,最后一个观念是“感恩”,鸡汤感十足。总结出感恩家人、感恩同事、感恩伤害我们的人、感恩工作、感恩企业等等。讲第一遍时很慷慨激昂,自己把自己都说服和感动了;讲第二遍就冷静了,再讲第三遍、第四遍,我就开始怀疑自己了——我讲得对吗?我的观点正确吗?比如感恩伤害自己的人?我去!我可以宽容,可以不计较,可以不报复,但是感恩伤害自己的人,是不是受虐狂啊?是不是把自己放在了低贱的位置上?
再比如,我们要求员工感恩企业,理由是企业给员工提供工作岗位,给员工提供赖以生存的薪酬,给员工创造一个发展的平台,等等等等。当时还举例:企业是一艘远洋航行的轮船,我们都是船上的水手,一起带着梦想扬帆。但是随着时间渐长,我开始发现:铁打的企业,流水的员工。培训的青年员工是再招再培训,再培训再离职。而且多数离职的人不会带着感恩之心离开。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对员工的感恩教育?
西方文化重契约,中国文化重伦理。企业与员工本来就是一纸契约的关系。在这纸契约中,企业罗列出自己的薪酬、福利、进出条件;员工罗列出自己的能力、技术、愿意遵守制度规章的意愿。双方对得上条件,就合作;对不上就拉都。企业与员工,本质上就是劳动力买卖关系,至于情感,那是在共同发展的长期合作中才可能产生的。也可以把企业和员工比做相亲关系,相亲不就是对条件吗?对上了就先处着,处着处着,如果发现对方虚报了当初展示的条件,有企业劝退员工的,也有员工主动离职的。如果处的时间长了,沉没成本越来越高,即使有磕磕碰碰,也都不愿意轻易分手。
从契约的角度看,双方是平等的,有必要假惺惺感恩对方吗?从相亲角度看,相信你更不会感恩相亲的另一方吧?
员工是出卖劳动力的一方,企业选了这个员工,就是认可他的劳动力,员工的薪酬和福利都是他用自己的劳动力换来的,他最感恩的应该是自己的努力。作为企业,固然可以把它比喻是一艘大船,带领大家去未知的世界淘金,可是没有水手,这船它启动不了啊。所以员工与企业,是同进退的合作关系,不存在谁感恩谁。
如果中国的企业、中国的员工都能有契约精神,好好履行自己的合作契约,何来伦理上的感恩说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