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齐桓公有尊奉周天子之功,又有吞并项国之罪,儒家的君子,认为他的功绩大于他的罪过,还替他掩饰。(胡三省注:《春秋僖公十七年》记载:‘夏,灭项。’《公羊传》注解说,是齐灭项,为什么不写明是齐国干的呢?就是因为齐桓公有有继绝世,存亡国之功,所以为他避讳。)贰师将军李广利,损失大军五万人,靡费亿万军费,经历四年之久,而仅仅获得三十匹骏马的战利品,虽然斩下大宛国王母寡的人头,也不足以弥补他的耗费,而他自身的罪恶,更是多不胜数。但是,孝武皇帝认为万里征伐,不追究他的过失,因此封赏他的部队,拜了两位侯爵,三位卿,二千石级别的官员有一百多人。
“如今康居国比大宛更强,郅支单于的名号也重于大宛王,郅支杀死汉使的罪,也远远大于大宛王只是不给马,而甘延寿、陈汤不要国家一兵一卒,不费国家一斗粮草,这和贰师将军比起来,功德是他的一百倍。况且当年常惠自作主张,借出使乌孙之机,顺道攻打龟兹;郑吉没有得到命令,就迎接接受日逐王的投降,他们都得到裂土封侯的赏赐。所以说,甘延寿、陈汤的威武勤劳,超过方叔、尹吉甫;功大于过,甚于齐桓公、李广利;功勋比之于近世,则高于常惠、郑吉。但是,他们的大功没有得到表彰,一点小过却被散布,臣非常痛心!应该立即停止对立功将士的调查,恢复他们的自由,不追求他们的过错,而是赏赐给他们尊宠的爵位,以劝勉有功之士!”
于是天子下诏,赦免甘延寿、陈汤之罪,不再追究,让公卿们商议该给他们什么封赏。参与商议的大臣们认为,应该根据军法中“捕斩单于”的功劳来定赏格。匡衡、石显则认为:“郅支是一个失国逃亡的逃犯,在绝远的地方窃称单于之号,是伪单于,不是真单于。”皇上参照当年安远侯郑吉的规格,封一千户。匡衡、石显再次力争反对。夏,四月三十日,封甘延寿义成侯,陈汤为关内侯,食邑各三百户,加赐黄金一百斤。拜甘延寿为长水校尉,陈汤为射声校尉。
于是杜钦上书追述冯奉世之前击破莎车的功劳。皇帝认为那是先帝在位时的事,就不再受理了。杜钦,是已故御史大夫杜延年的儿子。
荀悦评论说:
如果冯奉世的功勋应该得到封赏,就算是前朝的事,也应该受理。按《春秋》大义,撤毁泉台,应该谴责;撤销中军,则应该表扬;功是功,过是过,都要讲清楚。
假传圣旨这件事,非常严重,先王对此十分谨慎,一定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假传圣旨之罪大,而所得的功劳又小,那是可以问罪的。如果假传圣旨的性质不严重,而功劳又很大,那就可以封赏。如果功过相等,不赏不罚也行,总之是权衡轻重,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胡三省注:
《春秋 公羊传》记载,文公十六年,毁泉台。为什么要批评这件事呢?因为那泉台是祖先修筑的,你不去住就是了,为什么要撤毁呢?同样,又记载了撤销中军番号的事,因为鲁国是诸侯国、小国,不应该有三军,撤去一军,是恢复古制。
华杉说:
这件事情比较复杂,假传圣旨是大罪,如果假传圣旨都没罪,那人人都有皇帝的权力了。但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正如荀悦所说,看他假传圣旨的性质,他是集结属国军队,去攻打本来有罪的敌人,如果又干成了,立了大功,就可以无罪。陈汤要赌的,就是这个。
至于石显、匡衡所说:“延寿、汤擅兴师矫制,幸得不诛,如复加爵土,则后奉使者争欲乘危侥幸,生事于蛮夷,为国招难。”这话也有些道理,后世白居易有“不赏边功防黩武”的诗句,如果冒险成功都获得封赏,那边关武将,个个跃跃欲试了。况且,立国万里,他剿灭一个和平的村庄,把女人抢了,男人的人头报上来说是剿匪所得,这种事情历史上也屡见不鲜。
但是,石显、匡衡所论,只是一个方面,甘延寿、陈汤巨大的功勋,在刘更生的奏书里面比较得很清楚了。
第三个方面,是私吞战利品的事情。这件事可以说不算事,皇上得到政权和土地人民,战士们得到战利品,这本身就是兵法的潜规则。也是陈汤去做这件事情时他想要的。况且,他集结那么多属国的兵马去打仗,没有战利品,那些军队怎么会去?曹操说:“军无财,士不来。军无赏,士不往。”这本身就是游戏规则。曾国藩灭太平天国,王阳明平定宸濠之乱,都没上交一分钱的战利品,汇报给皇上都是敌人没钱。皇上也不会追究。钱到哪里去了?要问士兵们为什么而战?钱当然是分给大家了。皇上应该关注的,是刘更生说的,没有要国家一兵一卒,也没有要国家一斗军粮,可以说是免费干活,皇上怎么能参与分战利品呢?
最后一个问题,刘更生把道理说得很清楚了,匡衡、石显还是极力阻止封赏,并且成功把一千户的食邑,减少为三百户,整整少了七百户!石显为什么阻止呢?因为他和甘延寿有私仇,他想把姐姐嫁给甘延寿,甘延寿没给面子,拒绝了。匡衡为什么阻止呢?因为他之前反对,如今他的意见没有得到采纳,他没面子,无论如何要采纳一部分,才能证明他的正确。皇上为什么把一千户的赏赐削减成三百户呢,就是给这两个大臣面子。
你看,说起来都是为国为民的工作意见,实际上都是私人恩怨和小心眼。THIS IS LIFE,这就是生活,我们就要和这些人打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