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托德老师讲《离了婚还能做精益父母吗?》
夫妻不和,离婚在所难免。更多夫妻在意的是怎样避免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
首先,离婚一定会对孩子产生伤害。这是毋庸置疑的。
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受到的伤害也是不同的。
婴儿时期离婚的,比如孩子在1岁以前,更多的变化是表现在睡眠、大小便、进食习惯、哭闹增多等方面。再小的婴儿对家庭结构的变动都有敏锐的觉察。
3-6岁离婚的,此时孩子的自我意识已经形成,并开始寻找因果关系。对离婚这件事他想不明白,就会把原因归结到自己。会产生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的想法。还会变得敏感和激进,用“乖”来讨好爸爸妈妈,甚至吵闹、生病来挽回父母之间的关系。
上学以后离婚的,孩子更多的会表现出悲伤,碰到困难容易逃避,或者更多的行为问题。
大量研究表明,夫妻在孩子3-9岁之间离婚的,对孩子的伤害最大,尤其是男孩。他们更难适应父母离婚的这种变化。
离婚还会让孩子在青春期或者成年以后形成一种关系障碍。也就是说和权威相处不太好,比如老师,领导。如果是由母亲抚养到青春期,他可能对男性的老师产生一种复杂的情绪,崇拜或者对抗。
等到成年,需要建立自己的亲密关系时,会回忆起父母的离婚而表现的非常焦虑,他渴望获得亲密感,但是又很害怕做出承诺。害怕自己的婚姻还是以失望告终。
终上所述,离婚的伤害这么大,那要不要为了孩子忍一忍算了?
且不说你到底能不能忍得住。试想下,每天在一种委曲求全的压抑当中生活,你能保证你们之间的负面情绪不感染到孩子吗?
有研究发现,生活在完整家庭但冲突水平比较高的孩子,比那些离异家庭的孩子更加糟糕。
如果你的家庭动不动就上演冲突和冷战的话,要保护孩子。离婚可能还是一个更好的办法。
这样就出现一个两难的问题,
离婚有伤害,不离婚伤害更大。
有没有一种方案,让孩子在父母离婚的状态下健康成长呢?
答案是有的。
想在离婚后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小,我们需要做到以下四点。
1.取得监护权的一方,采取权威型的养育方式。
即对孩子保持足够的温暖和支持,给予他们应有的关爱,监督孩子的行为,重视孩子的个性发展,在品行、生活、学习习惯等方面都有很严格的要求。但又不是一味的严格,而是非常尊重孩子的决定。大部分的事情都会和她们一起探讨再执行,根据孩子的兴趣来安排她们的学习方式。
一句话总结,关爱、温暖和理智的惩罚并存。
2.对孩子的期望符合他们的年龄特点。
超出孩子生长特点的期待会给孩子造成很大压力,孩子不会快乐。
3.夫妻双方再没有情感上的纠葛和冲突,让没有取得监护权的一方同孩子保持密切的联系,做到这一点,可以让孩子更好的适应离婚后的生活。做为监护人,应该抛开婚姻的成见,让孩子和另一方享受更加简单的亲子关系。
4.离婚的事实不对孩子进行回避。
那些从小没有正确理解父母离婚这件事的孩子,更容易在成年以后出现挥之不去的悲伤、担心、遗憾、痛苦。有一项令人兴奋的研究就是,如果在孩子小时候主动面对父母离婚的这个现实,并且正确的理解这件事情,比如经常和孩子讨论你们的婚姻,妈妈对这件事有什么错误和教训,爸爸有什么做得不好的地方,明确告诉他,离了婚爸爸妈妈对你的爱还是不变的等等。做到这点,孩子不仅不会受到影响,反而在他长大后会更加注重自己高质量的亲密关系,变成更好的那个人。
总之,离婚对儿童来说,并不是不可挽回的痛。只要精心呵护,也关注好自己的心理状态,离了婚照样可以做精益父母,孩子也依然会内心充满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