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如果时光定格在那一刻,大概就能看见这位三旬怒父和七八岁的抽泣小女孩,还有一个旧钟,它因女孩生气而被摔得差点散架。那时,父亲头发乌黑发亮,腰杆挺直,身材比例很好,也没有小肚腩,手上也不曾生过冻疮,未有红肿迹象。而小女孩呢,可能只及父亲腰处高,头发毛躁,梳着两个小羊角辫,脸蛋些微婴儿肥,手型还是稚嫩,指甲剪得很整齐。
第二部分
这一部分实在掌握不好 单双音偏废的技能,还请老师多多斧正,文中哪里可以修改:
最后,也就是最根本推动司马懿出手的,是曹爽。原本曹爽和司马懿是很合作的,可惜受了身边的人挑唆和司马懿生出了间隙,猜忌起来。而曹爽的生活也是奢靡腐化:爽每日与何晏等饮酒作乐:凡用衣服器皿,与朝廷无异;各处进贡玩好珍奇之物,先取上等者入己,然后进宫,佳人美女,充满府院。黄门张当,谄事曹爽,私选先帝侍妾七八人,送入府中;爽又选善歌舞良家子女三四十人,为家乐。又建重楼画阁,造金银器皿,用巧匠数百人,昼夜工作。司马懿对曹爽失望的一塌糊涂。而更要命的是曹爽掌握着兵权,如果曹爽对王位图谋不轨,恐怕第一个就是拿他司马氏的满门开刀。所以,司马懿出手了。既然你让我时时刻刻觉得命悬一线,那么我干脆直接把你的命拿走。这样我就安全了。打定主意后,司马懿生涯的宽度,对曹爽紧紧的关闭了。
成全不了曹氏家族,那就再塑造一个曹氏家族,让我们司马家族来继承曹氏家族的责任,让我司马懿来完成曹操的夙愿吧。当然,我也不会称帝,我不如曹公孟德,自然不会比他做得更极端。况且,百年之后我要去见我的曾祖、祖父、父亲。我还是他们的子嗣,我是吃汉朝俸禄长大的。书写历史新章的责任留给司马师和司马昭吧。他们这一代人注定是历史风口上的弄潮儿。而我,司马懿,我只是一个在历史长河中,一叶扁舟上的蓑笠翁。我不惧日晒雨淋,也无心开天辟地,我有一腔抱负,但是不愿惊天动地。就让我的抱负如春风化雨,润入山川大地。我不在乎后世之人如何看待我,我也不奢望成为历史星河中那颗璀璨的明珠。我只求当下问心无愧,我只求一世随遇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