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匆匆,于我这样一位已至六七十岁的人来说,过六一儿童节已然有了几十载的经历。岁月流转,节日过了一遍又一遍,新鲜感也如退潮的海水,渐渐消散。
曾几何时,“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这一说法深入人心,听起来无比美好且崇高。然而,细细想来,这一称谓虽饱含深情,却似乎经不起深入的推敲。儿童节设立的初衷,在于宣示儿童所应享有的生存权、保护权、教育权等一系列基本权利。这些权利,从社会层面看,无疑是高大上且意义深远的。但换个角度思考,儿童之所以需要成为被保护的对象,背后必然隐藏着一些难以言说的隐情。
若将儿童比作祖国的花朵,那为何还会出现生存权、保护权、教育权这些看似基础却亟待解决的问题呢?这看似矛盾的现象,实则反映出儿童成长过程中面临的诸多困境。就拿最基本的生存权来说,儿童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没有自主选择出生的权利。常言道,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可当这份爱情消逝,父母选择离婚时,孩子的“存”便成了一个棘手的大问题。在父母双方无法就孩子的归属达成一致时,只能诉诸法律,让法院来裁决。这足以表明,儿童的生存权时刻面临着各种不确定因素,这种生存的威胁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生活艰难,而是关乎其根本权益能否得到保障。
安徒生童话中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故事,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这个经典的故事并非作者的凭空想象,而是有着深刻的社会现实基础,能得到全世界几十亿人的认可与同情,也恰恰说明了人类社会在儿童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着自身难以弥补的缺陷。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看,这种情况更是让人难以接受。就像一个小孩,原本在母亲的被窝里安然入睡,醒来后却发现母亲睡在了父亲的被窝里,这种伦理道德的错乱,如同哥德巴赫猜想一般,让人难以捉摸。
我们设立儿童节,初衷或许是美好的,希望通过这样一个节日,为孩子们营造出吉祥如意的氛围,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与温暖。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样的节日并没有从根源上解决儿童所面临的实质问题。儿童节,更像是一种形式上的表达,难以触及问题的核心。
所以,对于儿童节,我们或许只能以一种相对无奈的态度来看待。如果你真心喜欢这个节日,愿意为孩子们做点什么,那不妨多准备些资金,去支持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孩子。在这个看似充满欢乐的节日背后,权钱交易虽被法律所不容,但为儿童权益的投入与付出,却是我们应尽的责任。毕竟,每一个孩子都值得拥有一个无忧无虑、健康快乐的童年,而这需要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去探寻解决儿童权益问题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