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开始,喜欢出发,所以喜欢清晨,喜欢做一个在晨光里赶路的人。
清晨的露珠,晶莹的悬坠于叶尖,清风拂过寂静的树荫,看到纯净的天空会觉得时光里有可期待的热烈与绚丽。
一天就这样开始了。
还记得小时候,总是被父母催着早起背着书包去上学,在乡间的小路上,我的头发上会落满露珠。脚上的鞋子也会被露水湿透。邻居家的篱笆上弹出一朵朵半开的粉红色的花。我总是会停下来望一望,然后伸手一碰,水就洒在我的指尖上,衣服上。
早晨总是新的。
即使是冬天早晨也是新的,你看那棵树枝昨天还有几片叶子,今天早上又掉落一些。
楼下一棵紫薇花期漫长,那些开旧的花儿是什么时候凋谢的?我全然不知道。因为长期开放着以至于让人忽略了它其实也是在凋谢着。
我想作为一棵花树能够对抗凋谢命运的,就是不断地开花吧。回头看自己,在改变的路上,一路走来竟然也有七八年之多。
漫长吗?
七八年足以让几颗修竹蔓延成一片葱郁的竹林,蒲公英的种子在风中已传播了七八代,江河在大气循环里轮转了无数回,在街角遇到多少陌生人,在深夜,将谁忘记又想起,然后又渐渐忘记。
可是我一直在这里,这样的独行,对抗时间,对抗庸常。
路漫漫,我可以不断地出发,我要做晨光里赶路的人。
